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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新劳动法产假工资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5 00:59:1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产检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要求老师去学生家里家访,这都是正常工作之内的,不能算加班,中学老师上晚自习,还有上早操,这都是工作性质所定,算下来一天时间超过国家规定8小时了,但这都不能是加班来算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待遇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维权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A.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B.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湖南省产假工作计算:

《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2003年10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以179号令发布)和《关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的暂行规定》(湘劳社政字[2004]4号)和《娄底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娄劳社发[2004]96号)规定:

一、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

二、申领生育一次性补助金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县市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不在同一统筹区参加生育保险的,还需提供对方已参加生育保险或不属参保范围的证明材料;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异地住院生育的医学证明需经当地生育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并出具该医疗服务机构属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

4、失业女职工,还须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有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5、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居住的村委会或城市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和结婚证;

6、受委托代为申领的,除本条第1至第5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7、省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起在15个工作日内,对职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条件审核完毕。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支付;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补齐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和申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