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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养老金补发到账时间,漯河上调养老金何时补发

更新时间:2023-08-20 01:54:4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的安排,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调整。

调整范围:从1月1日起,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调整的主要政策:

一是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是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3.5%增加。

三是适当倾斜。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再增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再增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再增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再增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再增50元;年满90周岁再增60元。这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为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9月底以前完成并补发到位。

漯河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指南

一、提交材料企业职工:1.单位填写《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基本情况表》(公共业务表四);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灵活就业人员:1.个人填写《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基本情况表》(公共业务表四);2.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应同时提供原始档案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

二、办理流程企业职工: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资料并进行初审;2.窗口工作人员复审后进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1.办理劳动代理手续;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资料进行初审;3.窗口工作人员复审后进行办理。

三、办理时限:当时办理。

四、办理科室(地点)企业职工:计算机网络科(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号窗口)。灵活就业人员:1.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人社局东院一楼东大厅3号-8号窗口办参保);2.人才交流中心(市人社局西院三楼311房间)。

五、联系电话:企业职工:0395-3135103灵活就业人员:0395-3131053(职介中心)0395-3139813(人才中心)。

参保职工退休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提交材料1.申请人人事档案;2.《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3.申请人身份证件及银行开户账号;4.申请人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的查询结果;5.新退休人员指纹采集表;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办理流程1.窗口受理退休人员档案及相关资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2.计算退休待遇,打印《退休人员待遇计算单》;3.汇总待遇计算表处领导签字审核;4.每月20日之前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养老金。

三、办理时限:次月20日前。

四、办理科室(地点)退管服务科(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0、11号窗口)。注:职介中心代理人员退休指纹采集在市人社局东院一楼东大厅14号窗口。

五、联系电话0395-3131066。

相关:

漯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事指南

一、登记参保:

1、用人单位依法申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成建制转入的,还需提供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

(4)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身份证件;

(二)户口簿;

(三)登记前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还应提供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相关转移手续;

(四)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应同时提供原始档案;

(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

(六)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2、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5号窗口

3、办结时间:即办

二、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每月15日前,用人单位在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5号窗口办理,需填写《参保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信息变更表》,并附需变更的相关资料。

三、统筹范围外转移

1、转出: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到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5号窗口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可。

2、转入:用人单位先为参保人办理新参保登记,然后由参保人提出转移申请,符合转移条件的,根据原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参保缴费凭证》,窗口工作人员在15个工作日之内,向对方邮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联系函》;在收到对方参保经办机构发出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表》之后,在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

四、死亡在职职工退保

死亡职工家属携带死亡职工死亡证明、户口本、养老保险手册等到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5号窗口申报死亡职工退保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结清手续。办结时间为一个月。

五、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申报

在漯河市以及所辖县区已经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所有用人单位(人员按申报当月实有在册人数申报);未参保单位与新参保登记一并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本以下材料:

1.单位上年度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2.单位上年度纳税申报表;

3.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四个月的记账凭证、应付工资明细帐(通过银行代发的应提供至少四个月的工资支付凭证、现金发放的应提供职工签字的至少四个月的工资发放表);

4.填报《漯河市参保单位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

5.《漯河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XXXX缴费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的A4规格纸质表格(同时报送EXCEL格式的电子版表格)。

主办科室:基金稽核科

办理时间:十五个工作日

受理地址:黄河路458号215室(原市劳动局办公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