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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更新时间:2024-04-08 00:11:1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榆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向自己档案托管机构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以下是榆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内容。

榆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一、哪些人员也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

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个人工商户及其雇工、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自愿参加职工医保。

在哪里可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相关业务,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一)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参保地参加职工医保,到我市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也可以通过档案托管(代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目前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托管人员可选择继续以该公司为单位在原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也可自主选择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完成参保登记后,参保人可以通过税务大厅、微信、云闪付等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2022年度的参保缴费工作已于近期展开,具体可咨询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一)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由市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统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10.7%缴纳。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减征2%)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需要指出的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每人(含退休人员)每月8元,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三、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

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户口簿;非我市户籍 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我市居住证(包括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符合参保范围内的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中断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退休审批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若无法查询退休审批材料,由档案托管机构提供可以证明其有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档案材料(如招工政审表、转正定级表、录取通知书、调资表等,可任选其一)复印件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章。

2.医保缴费年限相关材料:

①实际缴费年限相关材料。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我市范围内参加历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参保凭证 》(若现医保系统中可查询到的缴费年限无需提供)。

②视同缴费年限相关材料。2000年1月1日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连续工龄)相关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相关材料;符合规定的我市行政范围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凭证;我市统筹区外异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凭证等。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金额怎么计算?

(一)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应缴金额核定

1. 法定就业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应缴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0.7%(适用阶段性减征)×月数(缴费当月至12月)+大额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月数(缴费当月至12月)

2.参保范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应缴金额

(1)选择继续按在职人员缴费应缴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0.7%(适用阶段性减征)×月数(缴费当月至12月)+大额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月数(缴费当月至12月)

(2)选择一次性补缴费人员应缴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8%(适用阶段性减征)×月数(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所需剩余月数)。

(二)集中缴费期内正常续保人员应缴金额核定

1.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在职人员)应缴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2(月数)+大额医疗保险费96元。

2.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退休人员)应缴金额=大额医疗保险费96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如何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一)首次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即从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可使用个人帐户就医购药;满3个月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按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二)连续参保

连续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设置等待期,自缴费之日起享受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以下情况视作连续参保:

1.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后三个月内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补足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

2.已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个人就业状态变化由城乡居民医保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并补足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

3.已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缴费,并补足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

(三)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在职人员按照缴费基数的2%划拨个人账户资金;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人员按缴费基数的5%划拨个人账户资金。个人账户划拨比例会根据政策调整、基金运行情况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四)中断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不得中断参保。出现中断参保又续保的,按照首次参保对待。中断参保期间,个人账户可继续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中断参保:

1.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期超过三个月的;

2.已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后转为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期超过三个月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4.医保部门认定的其他属于中断参保的情形。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享受生育津贴?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在分娩时职工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在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的,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分娩时职工医保为非正常参保状态或生育保险缴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生育津贴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