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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更新时间:2024-04-10 18:26:1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吉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按月自愿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自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是吉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内容。

吉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一、养老保险

(一)城镇职工

根据吉林省发布的《关于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76号)通知,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864元。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长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6元/月,下限为3993.2元/月。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垦企业及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关于吉林省国有农垦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劳社养字〔2003〕30 号)规定核定。2022年全省农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3647.5元。

(二)城乡居民

缴费档次:2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政府补贴: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45元,缴费2000元补贴170元,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三)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有十四档,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缴费档次划分如下:

吉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根据长春市发布的《关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及灵活人员缴费标准调整的通知》,从2023年8月1日起,长春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一)城镇职工

2023年度,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9965.99元/月,下限调整为3993.20元/月。

(二)城乡居民

缴费标准: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灵活就业人员

单建统筹:月缴费标准调整为332.77元(不含100元大额保险费);

统账结合:月缴费标准调整为598.98元(不含100元大额保险费)。

三、失业保险

长春市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6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993.2元/月。

四、工伤保险

长春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6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993.2元/月。

三、申报缴费方式及时限

(一)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

(二)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后续月份仅需向税务部门申报新增职工的缴费工资或者调整职工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确认当期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三)灵活就业人员按月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缴费人补缴2024年1月1日前社会保险费欠费、因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产生的补缴业务以及因政策性补缴等其他情形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仍应当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生成应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