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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更新时间:2024-04-13 19:45:00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镇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是镇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内容。

镇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一、镇江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

缴费工资基数

根据镇江医保局发布的政策文件,2023年1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按4250元执行(最低缴费金额446.25元/月),2023年2月-12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按4494元执行(最低缴费金额471.87元/月)。

温馨提示: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和档次,具体标准和档次以各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缴费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按月缴纳社保费,部分地区可按季、半年、年度缴纳。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镇江市社保缴费详细一览

企业职工依法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1,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为个人缴费基数的16%,职工部分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

2,失业保险单位、职工分别缴纳个人缴费基数的0.5%;

3,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4,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在十二档缴费基数中自主选择个人缴费基数,并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0%进行缴费。

5,2023年度江苏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暂按24042元/月、4494元/月执行。

三、镇江市灵活就业养老缴费详细

缴费标准

2023年度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费。

月缴费工资基数和月缴费标准依次为:4494元(898.8元)、6000元(1200元)、7000元(1400元)、8000元(1600元)、9000元(1800元)、10000元(2000元)、12000元(2400元)、14000元(2800元)、16000元(3200元)、18000元(3600元)、20000元(4000元)、24042元(4808.4元);

注: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档缴费。缴费方式可以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

参保地选择

镇江市已经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工作的地方或者户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参保手续办理

线下:可持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当地人社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线上: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省人社网办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江苏智慧人社”App / 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镇江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

镇江市社保中心: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社综合服务大厅;

京口区社保中心:京口区京口路18号;

润州区社保中心:润州区御桥巷1号;

丹徒区社保中心:丹徒新区广场西路159号;

镇江社保新区办: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