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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更新时间:2024-04-29 23:09:2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湖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是湖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内容。

湖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一、湖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

一、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前,以税务部门暂定数设置缴费基数下限),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比例:20%

二、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5.6%(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8%的70%即5.6%)

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5977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2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7931元/月,下限调整为358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2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或补退。

如缴费工资指数小于0.6或者大于3的,且本人愿意,可在2022年底前按当期缴费基数调整至0.6或3(并据此退费、补差),逾期不再调整。不调整的,按个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大于3的,按封顶指数计算,实际缴费基数的8%计入个人账户)。

二、灵活社保缴费指南

一、缴费时间

灵活社保可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二、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公布前,以税务部门暂定数设置缴费基数下限),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根据《关于2023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为6575元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945元/月和19725元/月之间选择任一整数为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比例:20%

2、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按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8%

三、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方式

①长沙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自助终端、网银缴纳

②湘税社保APP及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

③支付宝APP

2、线下缴费方式

①长沙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柜面缴纳

四、缴费流程

以湘税社保为例

第一步:进入湘税社保小程序或者APP,注册登录账户

第二步:首页点击选择“灵活就业缴费”

第三步:填写相关信息,按流程操作即可

三、灵活就业能不能领取生育补贴

答:灵活就业人员无生育津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破产改制安置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不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津贴调整新变化

一、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用人单位首次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收款账户,包括户名、开户银行、行号和银行账号,户名必须与单位名称一致。单位收款账户变更时,应及时告知经办机构相关变更信息。

二、生育津贴申领期限为参保女职工分娩后1年之内。逾期申报,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相关责任及参保职工相关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产假时间内,由单位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四、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应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申领生育津贴,不得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通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错误申领生育津贴,并主动将错误申领的生育津贴退还经办机构的,可视情况减轻或不予处理。

五、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本通知中所涉及相关内容如有变更或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