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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社保转移流行及手续,太原社保跨省转移条件

更新时间:2023-08-13 15:12:5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社会保障卡的异地转移

办理条件:

1.单位或个人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太原市

2.社会保障卡的社保功能在原参保地已开启

携带材料:

本人办理:

1.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社会保障卡

他人代办:

1.被代办人及代办人的二代身份证件原件(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被代办人社会保障卡

单位代办:

1单位专管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2单位跨市转移人员excel电子表(U盘)

3《太原市社会保障卡异地转移证明(单位办理)》(加盖公章)

太原市社保在太原市及十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转移

(1)携带材料

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时,由参保缴费单位填报《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附表11)、《 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附表8)并携带《职工调动审批表》或解除劳动关系和新建劳动关系的合同书等材料。经办机构征缴科根据转入或转出单位提供的《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附表11)和《 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附表8),转移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关系。

(2)经办程序

转入:单位申报??经办机构征缴科审核后办理转移??转入完成。(备注:失业转入人员需查看旧系统。)

转出:单位申报??经办机构征缴科审核后办理转移 (欠费单位须经征缴科科长复核)??转出完成。

其它险种由征缴科根据《 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附表8)接收报表时办理人员增减。

(3)档案管理

《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 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由征缴科负责整理归档。

太原市社保跨地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转移

(1)携带材料?

参保人员转入的,由参保缴费单位填报《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附表2),同时须提供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附表11)和《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调动审批表》或解除劳动关系和新建劳动关系的合同书(有视同缴费年限人员需携带本人档案)。

参保人员转出由参保缴费单位或缴费个人填报《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附表11)和《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附表8),同时须提供《职工调动审批表》或解除劳动关系和新建劳动关系的合同书及转移证明材料。

(2)经办程序

转入:单位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账户管理科承办人申报??账户管理科承办人审核并建立个人账户信息??账户管理科长复核?? 打印核对表由单位承办人核对??综合科复审??转移建账完成。

转出:单位申报??征缴科承办人审核确认个人账户情况建立转移记录(欠费单位须征缴科长复核)??账户管理科承办人建立转移信息??账户管理科长复核确认??出具《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账户转移完成。

其它险种跨统筹转移还按原办法办理。

(3)档案管理

《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和《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由账户管理科整理归档;《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由征缴科留存;本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  

太原市社保关系跨省转移

(1)转出

转出单位填报《太原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卡》(附表12)并携带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或调动手续等有关材料到征缴科申报??征缴科审核确认个人账户情况,建立转移记录并在《太原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卡》(附表12)签字(欠费单位须征缴科长复核)??账户管理科复审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4),新就业地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账户管理科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审核确认??账户管理科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同时通知财务科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移账户基金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账户转移完成。

档案管理:《太原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卡》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账户管理科整理归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财务科整理归档;《太原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申请卡》由征缴科留存。本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

(2)转入

转入单位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4)、《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附表2)并携带人事档案等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账户管理科申报??账户管理科承办人审核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账户管理科承办人根据财务科确认转入基金到账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建立个人账户信息??账户管理科长复审??打印核对表由单位承办人核对??综合科复核??转移建账完成。

其它险种跨统筹转移还按原办法办理。

档案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由账户管理科整理归档;《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由征缴科留存。本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