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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标准和领取时长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2 18:40:4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办理条件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当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送达之日(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延长到仲裁或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失业登记;

2、失业保险机构对失业人员的申请进行审核;

3、对符合条件的失业申请人员批准通过,准予领取失业金。

办理地址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徐州市沛县歌风路13号

电话:0516-89732287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徐州市新沂市青年路26号

电话:0516-88924079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