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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标准和领取时长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19 05:23:4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日照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上调到950元根据日照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1号)要求,日照市于 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950元。调整后失业保险金预计每月全市将多支出28.3万元,惠及4119名失业人员。


  据了解,日照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07年7月的255元提高到现在的950元,增长了272%。连续10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全市共为38601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37亿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3833万元,确保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能与在职职工享受到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