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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失业金领取标准,舟山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金额多少钱

更新时间:2023-08-22 23:18:1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舟山失业金领取标准,舟山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金额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那么2018年舟山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多少以及领取时间多长,本文高考知识网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舟山失业金领取标准,舟山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金额多少钱的相关知识。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舟政发〔2017〕62号)精神和《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舟人劳社就(2010)65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12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40元,增幅8.43%,其他相关失业保险待遇也随之同步提高。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是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四是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我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不满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缴纳满1年的,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缴纳1年以上的,1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缴纳余数超过4个月不满8个月的,按照8个月计算,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 海天大道681号东1号楼

电话:(0580)2286666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沙河路333

电话:(0580)5084645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电话:(0580)2281509

舟山市普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 海莲路80

电话:(0580)3054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