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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失业金领取标准,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金额多少钱

更新时间:2023-08-22 00:36:4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宿州失业金领取标准,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金额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那么2018年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多少以及领取时间多长,本文高考知识网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宿州失业金领取标准,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金额多少钱的相关知识。

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4.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38元,有效提高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待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下发后,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我市市辖区最低工资标准从930元/月上调至1250元/月,按照《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随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的通知》精神,我市按照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的75%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38元。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宿州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银河一路政务中心

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