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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失业金领取标准,漳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金额多少钱

更新时间:2023-08-24 02:56:1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年漳州失业金领取标准,漳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金额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那么2018年漳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多少以及领取时间多长,本文高考知识网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漳州失业金领取标准,漳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和金额多少钱的相关知识。

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7〕19号)和《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文件要求,我市将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7月1日起发放的失业保险金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据悉,上调后,市本级、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

各档次失业金计发标准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此外,领取失业金人员的每月基本医疗保险费随失业金同时发放。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

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

电话:(0596)2027884

龙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人民路87号

电话:(0596)6539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