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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辞职后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多少钱一个月

更新时间:2024-03-13 00:22:48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4呼和浩特辞职后失业保险金申请领取条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在省内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是失业保险金申请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呼和浩特辞职后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多少钱一个月

一、2024呼和浩特辞职后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 

 (一)申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也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办理失业登记)。

  (二)申领方式

1.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5.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服务进行申领;

  (三)发放期限及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的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7年的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8年的领取1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9年的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1-12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24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在采暖期发放采暖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金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办理时限

失业保险待遇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每月1日—15日期间申报的当月发放,16日后申报的次月发放,同时补发上月待遇。失业保险金直接打入申领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申领待遇人员要及时到发卡银行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二、呼和浩特失业金补偿标准

一、失业保险金

发放期限及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的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7年的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8年的领取1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9年的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1-12个月按照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24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在采暖期发放采暖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金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全区统一的农牧民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原单位招用的农牧民工失业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按照城镇职工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支付其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补助金

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按照我市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待遇。

三、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名称 办事地址 联 系 电 话
市就业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二楼 0471-5181308
土默特左旗
就业服务中心
土默特左旗敕勒川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0471-8162632
托克托县
就业服务中心
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471-8564089
和林格尔县
就业服务中心
和林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中厅 0471-7191512
清水河县
就业服务中心
清水河县城关镇滨河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服务中心201室 0471-7912874
武川县
就业服务中心
武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0471-8812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