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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辞职后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多少钱一个月

更新时间:2024-03-13 00:32:5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4沈阳辞职后失业保险金申请领取条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在省内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是失业保险金申请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沈阳辞职后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多少钱一个月

一、2024沈阳辞职后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 

沈阳失业保险金网上领取流程

沈阳失业保险金微信端申领流程:

1、打开微信,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并搜索“掌上12333”,点击小程序并进入该小程序;

2、点击“登录/注册”,未注册的需要先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

3、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4、按照提示填写相应材料,点击底部“提交”即可。

沈阳失业保险金支付宝端申领流程:

1、打开支付宝,在首页搜索框输入并搜索“掌上12333”,点击小程序并进入该小程序;

2、点击“登录/注册”,未注册的需要先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

3、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4、按照提示填写相应材料,点击底部“提交”即可。

沈阳失业保险金咨询电话: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31096625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43636-317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219521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6226471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5711300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9810795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25037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085626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5831308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509040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883312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103705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346779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64689583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8615052

二、沈阳失业金补偿标准

2022年,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要求,我市延续实施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因该阶段性政策执行期满,2023年开始,沈阳市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发〔2019〕15号)要求,执行以下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

2、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例如,2023年沈阳最新工资标准如下: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1910元。

2.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1640元。

因此,2023年沈阳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下: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910元*85%=1623.5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910元*90%=1719元。

2.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40元*85%=1394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40元*90%=1476元。

三、沈阳失业保险金申请方式一览

线下申请方式:

沈阳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到相应受理部门申请失业保险金。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12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浑南区创新天地H座8楼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东309室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二楼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辽中区滨水新城蒲水路28号辽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康平县迎宾路101号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一号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