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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辞职后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多少钱一个月

更新时间:2024-03-17 18:10:10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4铜陵辞职后失业保险金申请领取条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在省内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是失业保险金申请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铜陵辞职后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多少钱一个月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

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费,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4.《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8号)全文。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事项简述: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二、2024铜陵辞职后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

(一)机构向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

(二)经办人员审查材料,对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

(三)完成审核工作后,核定待遇,并由具体经办人员发放失业金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方式:窗口领取或皖事通APP自助查询

收费标准及依据:该事项不涉及收费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铜陵市义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25号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0562-8815096

监督投诉电话:0562-8814725

三、铜陵失业金补偿标准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此次铜陵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60/月,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和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等有关规定,目前我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时,依据《关于枞阳县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铜人社〔2017〕73 号)文件规定,失业保险金统一按市区标准执行。因此,铜陵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2023年4月1日起,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为:2060×90%=1854/月,比原来多领3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