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黄山市出台了一揽子促进产业发展重大经济政策,着力从政策层面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扶持,靠前服务、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积极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全市经济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
喜人的成绩离不开正确决策、真抓实干。
为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系列政策,深入实施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按照政策措施更加务实、精准、管用的要求,我市以促进重点产业发展为着力点,以贴近企业需求为切入点,对出台的促进重点产业发展“1+12”政策进行了补充修订完善,出台了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1+N”政策。
年终岁尾,回眸市委、市政府出台的“1+N”系列政策,这些务实管用、掷地有声、富有含金量的政策,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措施到位,好政策“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不仅取得了好成绩,而且为人民带来了好生活。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资金引导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挥政府性资金引导作用,促进重点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政府性资金重点扶持范围:(一)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二)绿色食品、电子信息、文化创意、装备制造、绿色软包装、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七大产业。(三)科技创新型、文化创意型等中小微企业。(四)已(拟)上市挂牌的企业。针对上述扶持范围,市政府将完善促进企业上市、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等具体政策规定;制定出台支持“三重一创”政策办法。
初步核算,今年前三季度全市生产总值46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4亿元,增长2.3%;第二产业200.5亿元,增长8.7%;第三产业223.4亿元,增长7.4%。经济运行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黄山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指出,“借转补”是指“设定具体目标,实行合同管理,预拨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后再全部或部分转作补助”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办法》明确了适用对象:市级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各类补助资金,如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单个“借转补”扶持项目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
《办法》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借转补”项目的审计监督。
今年,我市不断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着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优化融资结构,截至10月底,全市直接融资已达152.75亿元,占省下达目标任务的254.6%,完成率全省第一。
《黄山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
《办法》指出,黄山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主要包括:市属国有独资、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企业出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市级政府性出资类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扶持本市绿色主导产业、科技创新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已(拟)上市挂牌企业发展,并通过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优质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本市集聚,引导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社会资本投向本市符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方向的市场主体。
我市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新安江绿色发展、黄山安元、天使投资成功设立并对外投资,开发区双创基金、黄山赛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黄山全域旅游产业基金筹备推进,全市基金目前完成投资8000余万元。
《黄山市激励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规定》
引导全市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加快上市挂牌步伐
《规定》指出,对纳税地为市本级的企业奖补标准:沪深港交易所首发上市奖补500万元。新三板挂牌奖补150万元。四板挂牌奖补最高40万元。对纳税地为市内各区县的企业奖补标准:按市本级企业奖补标准的50%执行。挂牌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或通过新三板及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交易,由市级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70万元;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按融资额1%奖励给企业高管,每次定向增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今年,市金融办会同市财政部门,累计兑现130余户企业上市挂牌奖补资金约3000万元。
《黄山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办法》
持续加大对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
《办法》要求,帮助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抵押配套措施,为银行有效开展抵押贷款业务创造良好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依法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切实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在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的过程中,依法落实金融机构的债权债务。依法打击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
今年来,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办法等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加大对重点项目和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重点支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工业转型升级、“旅游+”服务业发展提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领域。10月末,全市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36.4%,比年初新增94.6亿元,占各项新增贷款的106.2%;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27.9%,高于全部贷款增幅9.3个百分点。
《黄山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产业发展实施办法》
着力打造融资担保余额10亿元企业1家,5-10亿元企业3家以上
《办法》明确了支持重点:(一)“三重一创”项目以及绿色食品、电子信息、文化创意、装备制造、绿色软包装、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七大产业。(二)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平台、科技研发平台、科技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三)财税贡献度高或社会效益明显、成长性好的其他企业。(四)已(拟)上市(挂牌)企业。
今年以来,全市金融机构以深化金融改革为主线,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水平。据统计,截至10月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50.26亿元,占各项贷款的50.27%,较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0.14个百分点;全市年度新增贷款89.1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43.91亿元,占比49.3%。
《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黄山建设
《若干政策》主要在10个方面起到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服务;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
市科技局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等活动,加大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引导技术研发,加快产学研合作,协助解决技术难题,共建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截至目前,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390万元已拨付到位,仪器设备补助、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等620万元已审核完毕,惠及企事业单位89家。同时在《若干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市64家企业获得省仪器设备补助、科技重大专项等经费达1124万元。
《黄山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
基本建成以旅游业为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精致农业为基础的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若干政策》指出,市财政每年整合新型工业化、科技创新、服务业、民航发展等资金11000万元,按预算管理、总量控制、企业申报、竞争性安排、不予重复支持的原则支持“三重一创”建设。重点支持绿色食品、汽车电子、绿色包装、新材料、文化旅游等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智能制造、电力电子、节能环保、基础电子元器件、非遗传承、大健康、电子商务等重大新兴产业工程;新能源汽车、通信设备、电子功能材料、生物医药、生物农业、数字创意等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支持政策包括: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支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支持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我市坚持产业集群发展,聚焦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园区转型升级工程和民营经济提升工程,为企业茁壮发展营造优质环境,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通知》
建立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平台
《通知》指出,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免征、停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政府性基金9项,降低商标注册收费标准50%,确保国家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进一步给予企业社会保障政策支持,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进一步降低交通运输成本,进一步降低土地使用成本,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建立减轻企业负担综合平台。将中央、省及市、区县惠企减负政策,以及“3+2”(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简政放权服务清单和国家涉企保证金清单纳入平台,形成惠企减负政策数据库,供企业查询。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落实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已兑现税收优惠2026.84万元,惠及2060户纳税人,其中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范围减免所得税1250.8万元。
《黄山市续贷过桥资金管理办法》
缓解实体经济融资困难,改善市场主体融资环境
《办法》规定,续贷过桥资金坚持“总额控制,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由市小额贷款公司负责借、管、收等具体业务。市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年度周转次数不低于12次。续贷过桥资金只能用于企业续贷应急的流动资金,不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用途,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申请使用续贷过桥资金须由申请人自行提出申请,并经相应贷款银行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办法》明确,市财政局负责对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今年截至10月底,我市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但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过桥资金2.03亿元,扶持企业523户,撬动贷款31.43亿元。
《黄山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办法》指出,市政府设立天使投资基金,规模1亿元,首期由市政府指定市属国有企业出资2000万元,后期将根据发展需要,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扩大规模。基金实行分级管理。基金投资项目的注册地和纳税地必须是在本市境内,主要支持对象为市本级企业。支持对象应符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为高新技术产业、“互联网+”战略新兴产业的科技型企业。主要包括: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本市创办企业;孵化机构、众创空间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客”企业;支持大学生创办种子期科技型企业;支持以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为载体创办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基金主要投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也可适当参与投资拥有成熟技术的创业企业。
《黄山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
《办法》指出,市政府设立黄山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申报、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采取“借转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竞争性申报项目,资金安排重点向“市级队”企业、四大主导产业及成长性好的企业倾斜。
《办法》明确了“借转补”方式适用情形:“市级队”企业技术改造补助。对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且年度产值增长10%以上的“市级队”企业,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最低不低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今年来,全市工业经济持续稳中向好,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位居全省前列。其中,1-11月实现同比增长10.4%。工业经济运行呈现重点企业支撑明显、企业效益稳步回升、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技改投资持续回暖等特点。
《黄山市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促进服务业发展
根据国家和省最新的政策导向和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市政府对《黄山市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重新发布了《黄山市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市政府设立黄山市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采用“借转补”、事后奖补、直接投资、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
《办法》规定,省级以上研学游基地,省级服务业聚集示范园区、示范物流园区、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以上政府质量奖,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国家服务业标准起草单位给予奖励。
前三季度,全市共接待游客4486.21万人次,同比增长11.4%,旅游总收入398.16亿元,同比增长12.62%。统计数据显示,旅游业作为全市最大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富民产业的作用更加彰显,去年以旅游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1.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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