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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更新时间:2024-02-25 18:06:5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包头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有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 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 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等,以下是具体内容参考。

包头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一、包头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 

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

(一)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 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 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二)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三)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四)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五)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 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

本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温馨提示:

包头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续签

网上续签:

(1)在内蒙古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www.nmgacrj.gov.cn/ApplyNew/ApplyAgreement.aspx依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

(2)按照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3)网上预约申请成功后,须本人持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制证照片1张,按预约时间到预先选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大厅窗口,出具网上预约申请的业务编号 办理申请手续。

窗口续签:

持身份证和港澳通行证到户口所属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窗口续签即可。

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续签需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4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二、包头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

包头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路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

咨询电话:0472-6862151

投诉电话:0472-6862151

节假日值班电话:0472-686215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黄河大街丰盈小区南门对面市民大厅2单元D座

咨询电话:0472-5990554

投诉电话:0472-5990556

节假日值班电话:0472-599055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包头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出入境大队

办公地址:白云区行政审批大厅

咨询电话:0472-8023555

投诉电话:0472_68621898

节假日值班电话:0472-8023555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包头市九原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市民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472-6168815

投诉电话:0472-6168816

节假日值班电话:133471821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包头市公安局固阳县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固阳县市民大厅

咨询电话:0472-8121259

投诉电话:0472-6862189

节假日值班电话:0472-8121259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2-2鹿王集团一楼

咨询电话:0472-4162985

投诉电话:0472-4162992

节假日值班电话:0472-416298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受理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0号青山政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472-3616095

投诉电话:0472-3616019

节假日值班电话:0472-361609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包头市石拐区公安分局

咨询电话:0472-8726548

投诉电话:0472-6862189

节假日值班电话:0472-8726548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大西街吴坝路58号土右旗民生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72-8809709

投诉电话:0472-8809207

节假日值班电话:0472-891240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达尔罕茂名安联合旗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名安联合旗水塔街达茂旗公安局办公楼四楼

咨询电话:0472-8425868

投诉电话:0472-8429893

节假日值班电话:0472-84223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