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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更新时间:2024-03-02 21:27:4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商丘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有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申请表(一)》、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以下是具体内容参考。

商丘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一、商丘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申请地址:商丘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神火大道199号)

二、申请类别

(一)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二)商务:

1、内地居民受所在企业或者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企业是指: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单位是指:在国家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办理有效期三月以上多次往返商务的企业或者单位,需预先向我处登记备案。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

(三)旅游

具有商丘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公民。

三、提交材料

1、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申请表》,粘贴身份证和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2、提交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探亲须提交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居民身份证、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国护照等国际旅行证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被探望人在香港、澳门因私应聘就业、就学的,提交被探望人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相应类别的进入许可证或签注复印件。

3、从事商务活动的,已办理备案人员,提交《备案证明》;未办理备案人员,提交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和单位派遣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须提交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四、办结时限:初次申请10个工作日(县、市为15个工作日),再次申请签注为7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三月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三月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

六、注意事项:

1、港澳证须本人办理。十六岁以下儿童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交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2、领取证件须由申请人本人持回执单、交款单和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由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持身份证及以上要求的手续领取。需要邮寄的,交表时可自愿申请特快专递(邮费自理)。

3、外地市户口迁入本市不足五年的,首次办证我处需发函至当地进行核查,办证时间会适当延长。

4、赴港澳旅游签发团队旅游签注,不需提供旅游发票,但须随有关旅行社团队旅游出境,不允许个人单独进入港澳。

咨询电话:3277300转22012、22073

二、商丘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

商丘市出入境管理处不是办理护照的地方,办理护照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到商丘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

办公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南段199号

咨询电话:0370-321998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秋冬下午:14:30-17:30

夏季下午:  15:  00-18:  30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