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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更新时间:2023-08-27 19:47:1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记者昨日获悉,从6月13日起,石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河北银行缴纳2013年全年养老保险费。记者从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获悉,今后石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依然按照自然年度核定当年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方式可采取按月、季、半年、年度进行缴费,缴费标准可在264元至1977元间任选。

据悉,从去年开始,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冀人社发〔2013〕16号),公布2012年河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542元。据此,河北省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295.17元,2013年省会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额最低为264元,最高为1977元,缴费时可在264元至1977元间自主选择。比如,按40%、60%、100%、200%、300%核定月缴费基数,缴费额分别为264元、395元、659元、1318元、1977元。

“缴费人员无论采取月、季、半年、年度哪种方式去银行缴费,都可自由选择缴费额,而且每次的选择额都可以不同。”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缴纳金额可到银行由本人选定,不必再到社保机构审批。自2013年6月13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河北银行缴纳2013年全年养老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从2012年1月起,石家庄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已开始按照自然年度核定当年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缴费人员需要在年底前完成当年度的缴费,不能再跨年度缴费。“因此,特别提醒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当年未足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次年不允许补缴,请务必在2013年年底前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

年限规定

石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注意了,今后再缴纳养老保险时最低每月缴纳242元,最高为1808元,您可以选择按其中的任意数额缴费。同时,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允许跨年度缴纳养老保险费,石市社保局建议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公布后您再缴费,6月到11月之间是不错的选择。

■今年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可自行决定缴费金额和时间  缴费多少您说了算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俗称社平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以河北省2011年度社平工资3013.83元为例,每月最低缴费标准3013.83元×40%×20%,也就是242元,照此计算最高为1808元。灵活就业人员今后再缴费时,可以选择242元至1808元之间的任何数额作为月缴费额来缴费。

“原来,灵活就业人员只能选择按照社平工资的40%、60%、100%、200%、300%5个档次核定月缴费基数,缴费额分别为242元、362元、603元、1206元、1808元,今后则可自由选择缴费额,而且每次的选择额都可以不同。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决定是按月、季、半年、年度任何一种方式缴费,有钱时多交点,钱少时少交点,都由灵活就业人员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决定。”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提醒:基数补缴只限一次

对于已经按前年省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过费的参保人员,如果想让自己的缴费基数达到上年省社平工资,只需要在下半年缴费时相应提高自己的缴费标准就可以了,不用专门补缴。对于已经缴纳全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如果想提高自己的缴费标准,可于每年的12月份上中旬到社保局提出申请,待审核后再去银行缴纳,但基数补缴只限一次。

■提醒:参保人员可灵活选择缴费次数

虽说缴费人员可自由选择缴费方式,每次到银行排队缴费也是件挺辛苦的事儿。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妨选择按季度、半年或一年缴费,尽量减少缴费次数。不管一年分几次缴费,每次缴费的标准只能选择一个,每月最多只能缴纳一次。

啥时缴费您自己定

河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时,都是以自然年度为缴费年度进行计算的,因此参保人员的缴费记载也按自然年度进行记载。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从今年1月起,石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已开始按照自然年度核定当年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缴费人员需要在年底前完成当年度的缴费,不能再跨年度缴费。

但省有关部门在每年的5月份左右发布上一年度的省社平工资,在上一年社平工资公布前如何缴费呢?对此,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半年会暂停缴费基数低于前年省社平工资的缴费人员缴费。需要办理退休、转移等业务的缴费人员,可以选择前年省社平工资的100%至30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而其他缴费人员,最好选择在上年省社平工资公布后,再按照自己的财力状况选择缴费标准进行缴费。每年的6至11月份,上一年度的社评工资公布了,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不妨选择在这个时间段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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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按照《社会保险法》及省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有两个条件,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但缴费年限满15年是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果有缴费能力,缴费年限越长、缴费越多,将来可以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就越多。

我们可以简单算笔账。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从这个公式来看,在计算退休待遇时,缴费年限是一个重要指标,直接影响待遇高低;在待遇调整时,一般也是以缴费年限为基础。例如近三年河北省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时,缴费每满一年增发额为2010年2.5元/年,2011年1.5元/年,2012年3元/年。可见缴费年限越长,待遇调整额越大。如果个人收入状况差、缴费能力有限,可选择较低缴费标准来缴费,以相应延长自己的缴费年限。

■提醒:参保人员可选择较高基数缴费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低缴费低待遇、高缴费高待遇的原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时,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应根据自己的承担能力,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