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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直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及提取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5 18:08:5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2019年青海省直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及提取政策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2019年青海最新省直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青海省直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哪些规定?小编整理了一些青海公积金的知识。

青海公积金缴存比例:

青海公积金缴存是需要单位或职工需要先去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管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根据不同类型的业务领取审批表,再由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按要求填写并签章。青海公积金缴存比例是5%-12%,这指的是个人和单位的缴存额度,该额度降低后,员工的工资将增加,但个税也会增加。

青海公积金提取条件:

青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2)户口迁出上海或者出境定居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4)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6)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7)职工享受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其中(1)、(2)、(4)、(6)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公积金提取需要注意的是:本人提取公积金业务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如本人无法前来并委托他人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应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授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