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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和最新个人单位缴纳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10 23:50:0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很多武汉的小伙伴都不知道武汉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武汉公积金缴纳比例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武汉公积金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武汉公积金缴费比例和基数相关规定

武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消息,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政策的通知》,武汉地区的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由8%调整为5%。

企业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非企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仍保持8%不变。

《通知》指出,困难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及困难非企业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的,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武汉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实行每年报批审核,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以内。

安居客首席分析师张波对蓝鲸房产分析,本次武汉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调整最为直接的目的是,有效落实实体经济“降负”。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性的举措之一。结合本次这次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要求来看,虽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下调,但企业仍可在5%-12%浮动区间内自主确定,既充分考虑了企业现实压力,也给到企业更大的自主权范围,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运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对此表示认同,公积金比例下调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降低企业的负担。他同时对蓝鲸房产分析,公积金缴纳比例下调后,未来还可能会拓宽公积金缴纳的对象,对没有正规就业群体也能够放开公积金缴纳。

二、武汉公积金有什么作用及如何提取

一、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武汉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本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凭提取资料,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核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4、管理核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经审核有疑问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管理核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6、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以及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七)、(十)、(十一)款情形提取的,须到管理核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经管理核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初审、复核、授权的程序办理,受理审核部门在审核资料真伪的同时,需留存复印件。

8、职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配偶或父母及子女代办提取的,需提供能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9、委托非直系亲属代办提取的,需提供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10、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报管理核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批后办理。

三、武汉公积金提取额度

1、销户:符合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提取全部余额。

2、购买首套住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允许每3年提取1次(不含百元以下金额):

(1)首套房未付清房款的,转账办理1次提取;如转账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额70%的,提取满3年后,可再次办理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2)首套房未贷款的,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的70%;

(3)购买二手房的,每3年办理1次提取,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金额的70%;

(4)买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每3年办理转账冲贷1次,每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前3年(36期)应偿还的月还款额之和。

3、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租用扣除家庭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且单身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600元、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元。

4、租赁廉租住房的,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承租期内的租赁费用。

5、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含百元以下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6、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单位报销或医保支付部分)。

7、因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在事故、灾难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损失总额(扣除各项保险赔付部分)。

四、武汉公积金提取时间

对于第一次提取的用户来讲,其到账的时间按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中明确的提取时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

以后每次提取的到账时间则为提取周期计算出来的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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