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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官网入口【整合】

更新时间:2023-08-27 14:06:2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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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预申请

今年我省预申请时间为4月2日至5月20日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已经启动,将有更多的贫困学子,分享到这项政策的红利。海南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于2008年试点发放海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于2009年实现省内全覆盖。2009年至今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6.56亿元,支持贫困学生11.36万名,是我省教育扶贫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今年海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已经启动,为方便学生和家长办理预申请,记者向省后勤资助办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了解了有关情况。(记者 罗孝平陈蔚林)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是省内唯一一家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

什么时候可以预申请?

2017年我省预申请时间为4月2日至5月20日。符合条件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高中提出预申请需求,具体时间可咨询学校。

共同借款人的要求是什么?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多长?

贷款期限按照剩余学制+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不低于6年来计算。例如,张三大学学制为4年,大一时贷款期限最长为17年,大二时贷款最长期限为16年,以此类推。

去哪里提交预申请?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申请等工作均由教育部门承办。地方教育局将在预申请阶段组织各高中开展预申请工作,因此,同学们可向所在班级老师咨询和提交预申请。

通过预申请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获得助学贷款?

通过预申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正式申请时可免除资格认定手续。在获得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毕业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申请表等申请材料,前往市县资助中心提交正式申请。

家庭经济情况如何认定?预申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能享受便利?

经济困难的认定部门是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通过高中预申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预申请的学生在正式申请时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直接前往市县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什么时候开始偿还助学贷款?

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不需要偿还本金,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12月份开始自行偿还利息。毕业后3年(毕业当年为第一年)为宽限期(以前贷款的学生宽限期为毕业后2年),只需要偿还利息,不需要偿还本金。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息。

预申请条件是什么?

户籍地与就学地相同且高中任一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都可以预申请。

申请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多少?用途是什么?

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在校学费和住宿费。

毕业后专升本或本升研读书期间,是否可享受贴息?如何办理手续?

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在读书期间享受财政贴息。因贷款期限不能延长,若学生读书期间贷款到期,仍需按照还款要求,偿还到期本金。

毕业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市县资助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审核通过后即可继续享受贴息和毕业后3年还款宽限期额的政策。但贷款期限不因此而延长。

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一、还款政策

(一)起息日和结息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次日为扣息日,节假日不顺延。

(二)还款计划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三年内(即宽限期),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第三年起,开始按照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

二、还款类型

(一)正常还款 按合同约定还款,为正常还款。正常还款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计息,每年银行的结息日是12月20日,此为第一年,接下来的12月21日至次年的12月20日视为第二年,以此类推。毕业后的前两年前叫做宽限期(从起,新申请贷款的学生宽限期延长至三年),宽限期内可以只还利息不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需按年还本付息。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每月(11月除外)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提前还款前,借款人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提前还款申请。借款人每天均可提交提前还款申请,不同申请日期对应不同的还款日,具体为:1月~9月及12月,当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当月20日,当月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次月20日;10月1日~15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0月20日,10月16日~11月30日提交申请,还款日(结息日)为12月20日。

三、还款方式

(一)支付宝还款 充值方法有两种:1、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推荐使用)。借款人本人或委托他人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按照支付宝系统提示逐步完成还款。对于申请了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可在还款日前随时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未申请提前还款但有逾期或到期等应还本息的借款人,可在系统结息日(通常为每月1日)后至还款日前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的优点是随还随扣,资金在账户中不停留,安全性高,同时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支付宝账户为指定借款人还款。2、直接充值。借款人可通过网银充值、委托他人转账等方式将还款资金提前存入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将于扣款日(还款日次日,通常为21日凌晨)自动扣划。直接充值还款的优点是可以随时操作,还款方便;缺点是充值后资金停留在支付宝账户中,存在一定还款风险。

(二)POS机刷卡还款借款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可直接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所用银行卡必须是借记卡,信用卡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