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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最新

更新时间:2023-08-25 23:45:3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个人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1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着力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强农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等领域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做到排查一批农民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查处一批侵害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典型违法违纪行为,出台一批管长远的制度规范,切实转变行业作风,着力推动我市农业局系统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确保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维护发展好农民群众利益。根据邵阳市4月21日会议精神,现将我市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1、动员部署情况

邵阳市农业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我局相继召开了班子成员会,二级机构及股室负责人、直属站队长会,乡镇(街道)站长会,传达省、邵阳市文件、会议精神,党委书记、局长杨孟秋同志传达了会议精神。纪委书记林志成同志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风建设工作、“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讲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通报了邵阳会议的9个处分决定。二是要求大家“严防底线”、不触“高压线”。三是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四是提醒相关人员在项目建设方面不能再出问题。在乡镇(街道)站长(包括监管员)会议上,还专门组织了学习:一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三是邵农委字[xxx]46号、47号文件。因今年乡镇几套班子全部换届,全市性的会议预计5月上旬才能召开。

2、机构成立情况

市农业局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孟秋任组长,局纪委书记林志成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农业局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市农业局系统和农村基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纪委监察室,林志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专项整治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调研指导等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有关会议准备、文件起草、宣传报道;有关材料审核、情况通报、综合报告;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

3、方案制定情况

局专项整治办负责制定《“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涉农单位、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抓紧组织实施。

4、清理自查情况

我市根据乡镇区划调整和建制村合并改革,按照《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冈市并村改革集体“三资”清理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办发[xxx]3号)和《关于印发<武冈市开展乡村债权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财发[xxx]3号)文件,清理自查正在进行中。

(二)、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上述两个3号文件的要求,为给“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更有力的线索,结合并村工作,全市统一安排,要求各乡镇(街道)从村级财务清理着手、 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组建工作班子。乡镇(街道)应成立并村改革集体“三资”清理和财务合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规范、帮助合并村进行村集体“三资”清理和财务合并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纪委书记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镇(街道)财政、经管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

2、全面报帐。为配合本次并村改革,本市要求全面报帐截止日为4月10日,各乡镇(街道)应通知和组织所有村梳理前段财务收支活动,在xxx年4月10日前将所有收支凭据依程序报批,逾期支出凭据不予认可。

3、冻结村级财务。在4月11日前,对所有村级财务予以冻账(未合并村待合并村方案明确后即予解冻),具体冻帐时间由乡镇(街道)确定。自冻结之日起,乡镇(街道)应立即安排驻村干部组织村“两委”人员对近期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汇总结算,并填好《武冈市并村改革村级财务冻结收支结算表》,由驻村干部将本村结余现金、银行存款存折及村级公章(含村务监督印章)一同收缴交乡镇(街道)财政所保管。

4、清查集体“三资”和财务。乡镇(街道)应安排财务指导工作人员,协同驻村干部组织村支“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并村改革集体“三资”和本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认真清查,形成清查报告。具体清查程序如下:

(1).召开村支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传达并村改革集体“三资”和财务收支清理的范围、项目、程序和重点。

(2).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驻村干部和财务审计指导人员的组织下对本届的村级财务原始发票、记帐凭证、分年度会计报表、收支平衡表进行清理审核,并调查是否有未入帐收入、未纳入村帐乡代理的帐外帐。同时,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查,按要求填好并村改革清产核资统计表 。

(3).村务监督委员会作出清查结论。清查结论应包括每年收入明细、支出明细,以书面报告形式送被审村支两委签字认可。村支两委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达成共识的修改清查结论,若仍未能达成共识的应将分岐注明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4).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清查结论。在财务清查结束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务监督委员会作出的村级“三资”和财务收支清查结论,讨论村务监督委会与村支两委不能达成共识的财务分岐,表决通过村级“三资”和财务收支清查结论,所有与会代表及驻村干部、驻村财务指导人员均应在会议决定和并村改革清产核资统计表上签字。

(5).清查结论公示。各村应将清查结论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7天以上,拍好公布现场图片存档,对群众有异议的应由村支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解释说明,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予以纠正。

(6).材料归档。各村应在驻村干部的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将集体“三资”和财务收支清查结论及并村改革清产核资统计表上交村帐乡代理办公室,村帐乡代理办公室对上交的凭证、表格进行初审,重点审核表格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凭证、表格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然后扎出《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

5、对有群众反映的村进行依法审计。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村,乡镇(街道)应进行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收支审计:(1)、当地群众反响较大、实名要求进行审计的;(2)、财务收支混乱、财务清理程序不合规、存有财务上访风险的;(3)、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支两委存有重大财务分岐,村民代表会议仍无法作出裁决或已作出裁决、但有一方仍坚持异议的;(4)、市乡两级检查发现清查走过场的。审计程序按照《武冈市村级财务审计程序》之规定执行。审计重点主要是:一是审核村集体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二是审核财务支出发票的规范性、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三是审核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登记是否全面;四是审核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审计工作结束后,准确、真实出具审计结论,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认真处理,并做好相关账目的调整,对构成严重违纪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6、并账建立新账。各村帐乡代理办公室在审计工作结束后,编制原村最后一张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往来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合并前的过渡准备。待新村名字确定后,按合并后新村的命名,将合并村最后一张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往来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过渡合并,编制出新的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往来明细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并以表为依据进行数据初始化,建立新账,将资产和财务解冻。

7、资料归档。合并村村级“三资”和财务收支清查工作完成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经管局、乡财局。并应做好并村改革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处理及财务合并工作过程中资料的整理归档,长期保存。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市通过专项整治和清理自查,尽管尚未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但从并村改革集体“三资”清理中发现了几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少数村债务比较重。比如湾头桥镇的白露村、石覃村,负债均为几十万元。

(二)、并村群众意见较大。没欠债的村都不想与欠债的村合并。

(三)、问题追索的时间长。如退耕还林、集体厂场承包等,一查就要追索到上几届,有的仍至要查10来年。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认真自查,不留死角。继续加大“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做到清理自查不留死角,必须按照上级的要求,纵向要到乡镇站所、到村、到组,横向要到局机关股室、到局属各单位。

(二)、领导重视,增加力量。按照武政办发[xxx]3号文件的要求,重点对村级“三资”进行全面清理。必须加强领导,加大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力量。

(三)、严格界定,减少矛盾。对欠债比较多的合并村,要严格界定村级集体债务和个人债务,绝不能将村干部的个人债务变相转为村级集体债务。

个人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2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分配、项目审批、价格监督等工作,5月9日,靖州县发改局印发《靖州县发改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该县发改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该局纪检监察室牵头,项目管理股、稽察办、招投标办、价格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参与,分工负责涉及农业、社发、投资、招投标、收费管理等方面的数据提供、核对及有关政策界定和把关,牵头整合规范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等工作。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对象为项目单位、局机关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项目审批环节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项目资金申报分配环节存在优亲厚友、损公肥私等问题;咨询评估环节是否存在在项目中介结构入股、指定等问题;价格管理环节是否变相在目录清单之外存在定价行为等问题;价格监督检查环节是否存在乱罚款、违规收缴等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是全面清理排查。全面排查项目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快速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局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单位、重点股室,分期分批交办、督办重点问题线索。同时,将组织财政监督力量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深入查找问题,绝不搞形式、走过场。 截止5月13日,该局对xxx年以来的社发、投资、农业等项目资金进行了自查,没有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抽查,严格管理。

四是注重整治实效。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整章立制,构建项目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个人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安排,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院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宣传发动,认真自清自查,切实完善规范。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会进行专门动员和部署,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围绕专项整治任务,将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明确职责,明确要求。重点是规范执法办案中诉讼收费、罚没款及执行款物处置等行为,坚决整治司法不廉,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依法办理涉诉信访,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等几个方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卫东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平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军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李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与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及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在这项活动中,我们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司法是否公正廉洁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不作为或乱作为,办案作风是否文明、是否乱收费、是否扣留、挪用执行款等问题为重点。一是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11场次,向全县发放公开信近8000份,走访群众900多人次。二是向当事人和案件代理人发放廉政监督卡3000多份,及时听取和收集当事人对法官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三是开通举报网站,举报电话,接受当事人投诉举报。四是院里统一组织,由执行局、监察室、财务室组成的专门检查组,对历年执行款帐户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当事人执行款物及时兑付。杜绝违规收费、扣留、挪用和违规处置执行款物等情况,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对当事人反映的3起信访案件及时核查处理,并认真回复。

三、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执法规范

一是完善立案管理制度,规范立案。由立案庭、财务室负责,严格按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

二是完善《加强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管理工作规定》。由执行局、立案庭、财务室负责,对执行款物、诉讼费用实行专人专帐管理,专款专付,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扣留、挪用执行款物等现象。

三是推进三大平台建设。由审管办牵头,各庭室负责,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适时公布审判执行信息和裁判文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院对所有审判、执行文书、审判执行流程均上网公示,接受监督。

四是加强廉政考核。由院纪检监察牵头,政治部、办公室、审管办参加,每月至少进行三次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四、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整治效果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对每个问题制定专门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实行专项整治,做到责任到人、到庭室,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同时我们成立督查考核小组,按方案安排和要求,严格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和群众评价等综合量化计分,逐月通报,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章立制,确保专项整治长效化、制度化。

xxxx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