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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 精选

更新时间:2023-08-25 14:31:0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法院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扎实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按照上级要求,井陉法院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迅速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多项要求积极推动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加强组织部署。成立“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乔志海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跻亭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叶志士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总体指挥和监督检查,形成了有力的保障机制。办公室做好日常督导,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每周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工作进展。

狠抓整改落实。按照院党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全院干警立行立改,建立整改清单,确定完成整改期限,层层加压,每周报表,切实达到整改效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做到“日提醒、周通报”。

强化责任追究。要求全院各部门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形成“两个责任”落实的倒逼机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用好抽查核实手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敷衍塞责,虚以应付的,要严肃查处;对治理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落实“一案三查”。

完善规章制度。要切实抓好制度建设,针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需要深化整改的问题,要明确目标和整改方案,并以制度的形式建立和固定下来,重点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任用、“三公”经费及公车管理、违规违纪查处和责任追究、作风状况评价等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持续整改力度不变,越往后执纪越严,为专项行动深入有效的开展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

法院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二

为扎实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法院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区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廊坊市安次区法院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迅速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多项要求积极推动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

成立“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继斌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双月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高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及时召开动员会,认真传达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具体要求并印发《安次区法院“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党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动员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办公室做好日常督导,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每月底前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工作进展。

二、坚持分类处置,强化责任追究

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尽快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明确目标,严格时限;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特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用好抽查核实手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敷衍塞责,虚以应付的,要严肃查处;对治理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落实“一案三查”。

三、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按照院党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对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深化整改,完善制度,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法院一问责八清理自查报告三

3月15日上午,我县召开第三次“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9个牵头单位一把手和主管副职、县“一问责八清理”办公室有关成员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齐兵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了9个牵头单位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汇报。从汇报来看,3月3日县专题调度会后,9个牵头单位都积极与上级对口单位进行了沟通对接,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措施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单项清理方案。其中,县纪委、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局、住建局实行了周报告制度;县纪委在电视台公布了“一问责八清理”举报电话和邮箱,制定并出台了“一问责八清理”中的问责方案;组织部认真自查超职数配备干部,自9月份以来共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88人,完成清理工作总任务的76%;政府办联合财政局、审计局加大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排查力度,度没有发现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下一步要排查核实2011年-违规情况;国土资源局针对2011年-出让的土地进行了逐宗清理,涉及出让土地53宗,共计2239.50亩,在清理中发现有8宗出让土地存在未批先建违法占地问题,现已全部立案查处并处罚完毕,1宗土地出让金收缴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目前已建议县政府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诉讼。从整体情况看,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齐兵书在会上指出,两次调度会仅相隔10余天,这充分表明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要求各牵头单位务必加强认识、深刻领会,把此项工作提高到政治高度来加以贯彻落实。并对下一步清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开展。督促责任单位密切搞好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抓紧推进第二阶段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市对接,立即开展第二阶段工作,把工作细化到周,责任到人。要抓紧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拉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帐。要明确自查自纠、摸清底数、监督检查、纠错整改、追究责任等工作时限和标准。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明工作纪律。各牵头单位、各督导组要紧盯重点任务,加强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行动迟缓、不如实上报重要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遮遮掩掩、清理纠正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要加强日常督查和明察暗访;纪律审查组要认真受理解决发现的问题,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组织安排不力、工作不实、效果不实的要推倒重来,对问题严重的要实行“一案三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直接责任。四是加强沟通联系。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专项行动办公室及市对口单位的联系和工作对接,及时了解掌握、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