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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试题及标准答案

更新时间:2023-08-21 11:30:1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7年江苏省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开始啦!下面小编整理了2017年江苏省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试题及标准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年江苏省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试题及标准答案

一、填空: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有(六)条,它是规范(教师)的行为准则。于(2008)年修订完成。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 ),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5.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7.节假日补课是(国家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是一种(非法行为)。

8.*主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

9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在(二级乙)以上标准。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 )起施行。

11.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12.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13.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14.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社会)、(家庭 )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15.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二、单项选择题:

1. 随着时代的进步,新型的、民主的家庭气氛和父母子女关系还在形成,但随孩子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很多孩子对父母的教诲听不进或当作"耳边风",家长感到家庭教育力不从心。教师应该( C)

A.放弃对家长配合自己工作的期望

B.督促家长,让家长成为自己的"助教"

C.尊重家长,树立家长的威信,从而一起做好教育工作

D.在孩子面前嘲笑这些家长

2.教育法律关系中两个最重要的主体是(C)

A.教育部门和下属学校B.教育机构和非教育机构

C.教师和学生D.教育领导和教师

3.孔夫子所说的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止”,从教师的角度来说可以理解为(D)

A.走路身体一定要端正B.对学生下命令一定要正确

C.自己做好了,不要教育学生,学生自然会学好

D.教师自己以身作则,其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

4.从教师个体职业良心形成的角度看,教师的职业良心首先会受到(A)

A.社会生活和群体的影响B.教育对象的影响

C.教育法规的影响D.教育原则的影响

5.师表美的精神内涵或内在方面应该是(B)

A.表美B.道美C.风格美D.形体美

6.“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思想出自(C)

A.《学记》  B.《大学》  C.《论语》  D.《师说》

7.“教学相长”、“循序渐进”等教学原则最早出自(A.《学记》)

A.《学记》  B.《论语》  C.《尚书》  D.《孟子》

8.首先提出普及教育的思想,并详细论证班级上课制的教育著作是(C.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

A.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  B.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

C.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D.昆体良的《雄辩术原理》

9.周恩来称赞的“一个无保留追随党的党外布尔什维克”的民主教育家是(D陶行知)。

A.蔡元培  B.徐特立  C.杨贤江  D.陶行知

10.被毛泽东称为“学界泰斗,人世楷模”的近代民主革命家、教育家的是(B.蔡元培)

A.陶行知  B.蔡元培  C.杨贤江  D.徐特立

1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C)    。

A.学费B.杂费C.学费、杂费D.学费、杂费、住宿费

12.义务教育实行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A)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13、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A.相当于B.不低于C.略高于D.略低于

14、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B.沟通和合作C.培训和流动D.交流和互访

15、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 ),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

三、简答题:

1.简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答: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联系实际,谈谈如何处理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三个层次的关系。

答: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三个层次的关系是:理想层次、原则层次和规则层次。其关系是:

①理想层次着眼于从较高层次的理想状态对教师职业道德定位,它代表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方向,是社会对教师职业伦理行为的高要求。

②原则层次着眼于从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角度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定位,它既表达了现实社会特别是教育工作对教师职业伦理行为的基本要求,同时又考虑到我国教师现有的师德水平以及如何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向更高层次迈进。

③规则层次体现了对教师职业伦理行为的底线要求,是每一个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职业伦理要求。这些要求一般直指教师的外显行为特征,有很强的观察性和操作性。教师职业道德规则通常采用否定式语言格式,以明确在教育工作中的哪些行为是不允许采用和呈现的。

3.简述教师的职业纪律。

答:教师职业纪律就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条例、守则等。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有教师意识并不断强化这种意识;

第二,认真学习教师职业纪律的有关规定;

第三,在教育劳动中恪守教师职业纪律;

第四,从一点一滴做起;

第五,虚心接受批评,勇于自我批评,善于改正错误。

4.简述教师在公正对待学生方面的“偏爱偏见”的危害性。

答:教师在公正对待学生方面往往出现的误区是对优生的偏爱和对差生的偏见。

①教师对优生的偏爱很容易使那些自觉性、自主性不高的学生感到自己受到了冷落,从而产生一种自卑感,进而放弃某门功课的学习。

②教师对差生的偏见,就是对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的歧视,就会增加学生的厌学情绪,进而造成学生逃学、辍学等,给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

5.简述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l)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6.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是什么?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7.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答:(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8.教师应当履行那些义务?

答:(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9.简要回答学校的法定义务

答:(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10. 《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请写出本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

答:(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11.《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任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请写出本条所规定的四种情形。

答:(A)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C)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D)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12.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如何对待学生?

答:一、教师必须关心学生,了解学生。二、教师应尊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三、教师要信任学生,相信他们的进步。四、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五、爱生要全体,要一视同仁。

四、论述题

1.班主任张某以加强班级管理和严肃校纪班风为由,在班级制度中作出了如下规定:学生上课迟到一次罚款1元,旷课一次罚款2元,不按时完成作业罚款3元,损坏公物罚款10?200元,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罚款20?100元。班里的一些同学已相继向张某缴纳了罚款。请分析

张某的行为是否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

答:张某的行为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不得罚款。

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做到依法执教。现实中,不少教师沿袭了旧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手段,在从教过程中,自觉和不自觉地侵犯了青少年学生的权益,出现了违法、犯法的现象,反映了不学法、不懂法、不执法的问题。如:教师随意批评、责备学生;教师采用各种方式体罚学生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扩大*民主,健全*法制,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并进一步阐述:"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教育是兴国之基础,强国之支柱。教师从事教育工作,首先要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依法行使教书育人的权力,履行教师法定的职业义务和职业责任,以实现依法管理教育事务,保证教师在教书育人的活动中依法进行,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教育的使命是提高人的素质,教育的根本任务和主要功能是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教师职业劳动任务是教书育人,对人进行素质教育。教师只有做到了依法执教,才能更好地为国家培养依法治国的人才,才能迅速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我国现有1000万教师大军,他们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宝贵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全国的十杰教师和师德典范。但是,还相当数量的教师法律意识不强,既不学法,又不懂法,更不执法,有的帮学生考试作弊,有的诱导学生看黄色书籍、黄色录像,有的采用各种体罚学生的方式等等。都说明这些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还较淡薄,必须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试论只有心理健康的教师,才有可能培养出心理健康的学生。

答:①这种说法正确。②教师良好的心理素质对学生心理品质的形成起着完善作用。一个心理健康的教师在认识能力、行为方式、情绪状态、性格特征等方面表现出积极良好的姿态,对学生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进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反之教师心理不健全、不健康会对工作产生消极影响,严重的不仅影响其传道、授业、解惑作用的发挥,而且也会对教师职业道德形象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并给学生身心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

③所以,只有心理健康的教师,才有可能培养出心理健康的学生。

3. 分析评论: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费某平时纪律松散,经常迟到,上课与邻座讲话,经老师多?教育仍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做生意,对子女疏于管教。班主任赵老师虽然多次与其父母联系但没有找到其父母。赵老师认为,如果继续让费某随班学习,会给其他同学带来不良影响,于是他三番五次找费某谈话,要其自动退学。费某在老师的压力下,加上本身又有厌学心理,便于2002年5月20日,未经家长同意,辍学回家。这位班主任老师做法是否合理?请加以分析。

答:(1)停止学生上课的做法是不对的,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教师要依法执教。

(2)分析与评论:停止违反纪律的学生?课,应符合教育活动的价值要求,与对学生的教育相一致,同学生违纪程度相适应,有充分客观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班主任老师不得随意不让学生上课,不能带有个人偏见和感情用事;后进生的转化需要教师的爱心、耐心和信心;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可偏爱,要讲究教育艺术。

4.试论述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意义

答:、这款规定标志着我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时代已经来临。“免费”成为新《义务教育法》最大的一个亮点。推行免费义务教育是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上得起学,不会因贫辍学,使义务教育更加名副其实。

5.试分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的原因。

答:《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除学生,是由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不能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义务教育同非义务教育有所不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6. 分析评论:王洋是某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成绩一直不好。在数学课上他不认真听讲,所以老师经常在课堂上用教鞭抽打他。因此,王洋一想到数学课,就感到害怕。请问:我们应该怎样评价这位数学老师?

答: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由此可见,教师也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如果因为学习成绩不好,上课不认真听讲而体罚王洋,无疑会对他的身心健康构成很大的伤害,影响他健全人格的形成,因而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老师违法行为,王洋可以通过他的监护人或者学校领导,要求教师纠正其体罚学生的错误做法。如果老师坚持不改的话,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学生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案例分析

1.李某有一女李霞14岁, 系农村某镇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认为女孩上学无用,还不如早下来赚钱,遂于2003年暑假将李霞送到邻镇一个体户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上门家访,李某拒不说明其去向,有时还恶语相报:"孩子读不读书是咱们自家的事,你们不要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请问:⑴该案例中有没有违法行为⑵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⑶违法主体是谁⑷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1)有违法行为。(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三款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对义务教育分别家庭和社会方面做了法律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3)李某及个体户。(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

2.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吴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⑴吴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⑵吴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