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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精神文明创建意见(三篇)

更新时间:2023-08-23 11:23:0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根据《2017年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意见》(精建〔2017〕6号)和《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方案》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创建首都文明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首都文明区创建活动,区创建办宣传信息组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健全完善宣传信息工作制度

(一)进一步健全宣传信息工作网络

建立健全以创建办为中心,横向连接区八大工委,纵向延伸到各街道、乡相关责任单位的宣传信息工作网络。区创建办设立宣传信息组,具体负责我区文明区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的整体部署;负责协调区内外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负责编辑《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并向首都文明办、媒体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负责收集整理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镇文明区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典型;指导各单位做好信息编辑上报工作。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均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统筹推进宣传信息工作。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各单位贯彻落实首都、北京市、海淀区有关文明创建重要决策的部署、措施、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2、围绕建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科技核心区的中心任务,把握首都文明区创建标准,结合做文明有礼北京人活动主题,开展礼仪文明、环境文明、秩序文明、服务文明、观摩文明、网络文明六大文明行动的情况。

3、上级领导在所在单位调查研究、指导组织工作的有关指示、要求及落实情况。

4、各单位及干部群众对文明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与文明区创建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情况,包括重要的社会动态、突发事件、社情民意等。

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在对口上报信息时,同时报区创建办。凡工委或部门组织开展的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年度重点工作、重要社会动态等重点信息,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区创建办。报送途径可以通过发送邮件至或拨打宣传信息组电话xxx。

(三)建立信息需求预约制度

按照首都文明办有关宣传信息工作要求,区创建办将以《宣传信息约稿通知》的形式,要求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把所需宣传信息材料报送区创建办,经创建办筛选、整理、加工后报送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四)建立宣传信息考核奖惩制度

各信息重点网络单位重要工作动态、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社会动态情况须及时向区创建办报送,每周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实行宣传信息计分考核办法,对宣传信息重点网络单位宣传信息被区(含区)以上宣传信息部门采用的进行计分。具体计分标准为:每上报1条信息计1分,被区级信息刊物或媒体采用1条计5分,综合编辑1条计2分;被市委、市政府和首都文明办信息刊物或市级媒体采用1条计20分,综合编辑1条计10分;被国家级信息刊物或媒体采用1条计40分,综合编辑1条计20分;1条宣传信息内容同时被多个刊物或媒体采用按最高分计算;首都(含部门)、市、区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分别计50、40、30分(同条宣传信息内容多次被批示,以最高分计算)。对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也按上述标准计分。

每月对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信息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印发各单位,同时将统计结果报送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各信息重点网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半年和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对得分前3名的工委,前5名的部门、街乡镇和信息工作者,分别进行表彰和奖励。宣传信息工作列入单位文明区创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工作突出的,也予以表彰奖励。

三、改进宣传信息形式,扩大文明区创建工作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一)扩大社会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信息简报、网站媒体等宣传手段和户外广告、电子屏、黑板报、橱窗、宣传栏、工地围挡等多种载体,做好社会宣传环境布置工作。编发宣传提纲、宣传标语口号,制作横幅、标语、海报,在主要大街、广场车站、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社区(村)等重点地区悬挂张贴,大力宣传文明创建的重大意义,营造全民知晓创建、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抓住我们的节日等重要节点,围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举办讲座论坛、演讲征文、面对面的文明宣讲等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先进典型,开展等丰富多彩的文明礼仪推广活动,激励海淀人民爱海淀、讲文明、树新风,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热情和信心,凝聚全区力量,同心同德推进文明区创建工作。

(二)办好海淀有线、《海淀报》专题栏目和《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

海淀有线、《海淀报》专题栏目和《海淀文明网》、《文明海淀》将围绕我区贯彻落实首都、北京市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落实文明区创建各阶段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及时反映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情民意等文明区创建各方面的工作动态、成效举措、存在问题、建议意见。传输文明区创建信息,扩大文明区创建共识,宣传推广文明礼仪知识,提升全社会文明和谐程度。

(三)办好《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

《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将围绕我区文明区创建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客观、及时、全面反映全区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创建工作情况。编辑区领导关注的信息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工作动态、社会动态、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典型案例、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等。《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普刊)原则上每周一期。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本着有情即报的原则,实行一事一报、一件一报、一情一报,由区创建办按照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媒体链接、问题与建议、舆情反应等栏目设置,整理编辑,报区四套班子领导,送区创建办各成员单位,印发全区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对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组织开展的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重要社会动态和具有推广价值的重点信息,区创建办将以《海淀区创建首都文明区简报》(特刊、专刊)形式报送区委、区政府四套班子领导以及市相关部门。

四、坚持形式与效果统一、数量和质量并重,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要加强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宣传声势。各单位要将首都文明区创建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营造声势,扩大影响,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实现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不断强化社会单位和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携手担负起建设首都文明区的光荣使命,积极投身创建活动,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人人讲文明,人人传播文明,提升居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要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示范引领,强化文明意识,规范文明行为,弘扬社会美德,特别注重主题活动的推进和文明细节的变化,挖掘好的工作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使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文明创建自觉践行。要发挥驻区首都市属单位和部队的共驻共建作用,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市民的评议督导作用,发挥工青妇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集各方之智,聚各方之力,真正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社会氛围,共建首都文明区。

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报送文明区创建信息要在保证数量的同时,着力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增强信息工作针对性,认真落实五个必报:关于文明区创建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必报;事关文明区创建组织机构运行、社会宣传发动、服务改善民生以及社会关注度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报;推进文明区创建工作有特色的做法、典型和经验必报;文明区创建重大活动、有影响的重要事件、年度重点工作等重要信息必报;与文明区创建相关的突发性事件及重大社情民意反映必报。要突出报送领导关注、急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和问题,反馈基层群众对文明区建设的反映,及时报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敏感性问题。要增强主动捕获信息的意识,变坐等信息为捕获信息,变收集为搜集,在信息的综合、分析、提炼和加工上下功夫。加大调研力度,挖掘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建议、有一定深度、服务于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信息。要处理好正面信息与负面信息的关系,善于把握全局,敢于揭露矛盾,剖析问题实质,报真情说实话,增强预警性信息的针对性、可用性。要总结提炼本部门、本街乡镇工作成效、经验,及时通过信息渠道把难点、热点问题反馈给区创建办,达到交流工作、解决问题、提升形象的目的,同时,积极借助信息平台把本部门、本街乡镇的亮点展现出去,扩大宣传效果。

五、切实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

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要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工作,切实加强对宣传信息工作的领导。第一,各单位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宣传信息工作,区信息重点网络单位要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宣传信息员,非信息重点网络单位确定1名宣传信息员,宣传信息员具体负责宣传信息编报工作。要为宣传信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为宣传信息员列席本单位、本部门除特殊事项以外的各类工作会议提供便利,确保宣传信息工作顺利开展。第二,各工委、各部门、各街乡镇均要建立定期研究宣传信息工作制度,切实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定期分析宣传信息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和落实做好本单位文明区创建宣传信息工作的办法和措施。第三,不定期组织宣传信息员业务培训,邀请首都文明办、首都文明办宣传信息工作业务专家授课,提高宣传信息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为扎实做好我区创建首都文明区宣传信息工作提供保障。

2019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一、信息化宣传月准备会(横幅、板报安排)

9月初,由分管领导召集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和相关科室(社保科、综治办等)在街道会场召开信息化宣传月工作布置会,会上做信息化宣传月工作的动员,布置9月16日分会场活动安排,发放宣传板报内容,安排相关居委会做好横幅悬挂工作。

横幅拟在下列地方悬挂:光新路中山北路路口(中山居委会)、岚皋路中山北路路口(和平居委会)、武宁路中山北路路口(陆一居委会)、曹杨路中山北路路口(中宁居委会)、华池路汉阴路路口(石六居委会)、石泉路镇坪路路口(镇坪居委会)、管弄路街道对面。

二、9月16日分会场活动

分会场活动时间9月16日(周日)由区信息委确定,地点安排在管弄路华池路路口(农工商超市门前),会场布置两条横幅,展板由区信息委提供,活动安排内容1、专题咨询(社保卡、居住证、学籍卡);2、现场志愿者服务;3、发放、宣传、指导使用实用网址小手册;4、电信、有线产品展示及现场受理(运营商由区信息委联系安排)。

三、机关政务平台推广应用培训

在9月上旬开展机关政务平台推广应用培训,参加对象为全体机关干部,主要内容,政务平台基本使用说明,重点可安排会议日程安排、会议通知等的电子阅览,希望能做到机关干部日程安排、会议通知无纸化等。

四、居委会信息化培训

在9月中旬为居委会进行一次电子信息化培训,地点设想安排在镇坪居委会(有上网设备),参加对象各居委会指定的电脑操作人员,培训目的推进居委会电子政务平台的使用。

五、信息系统进阳光之家活动

拟在9月下旬,地点在社区阳光之家内举行,活动可以结合即将召开的特奥会,用电子信息化的手段向阳光之家中的智障人士宣传特奥会,让他们形象地了解特奥,参与特奥活动。

2019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树立对外良好形象,特制定2016年新闻宣传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按照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市委工作会和区委全委会以及区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保和建设现代国际田园城市示范区的目标,以统筹推进全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为主旨,着力宣传房产管理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始终将开展新闻宣传工作与做好全区房产管理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使新闻宣传贯穿、渗透、覆盖于房产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为全面推进房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着力构建宣传格局

将新闻宣传工作当作一项开路性工作,摆在全局重要工作议程,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新闻宣传目标分解到局属各科(室)部门,年终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先进评选评定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为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新闻宣传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对涉及房地产行业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新闻报告,严格程序、稳妥把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服务。同时加强与上级宣传部门的工作对接,充分发挥社会主要媒体的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台、互联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全方位的新闻宣传,扩大新闻宣传成果。

三、突出重点,发掘亮点,着力提升宣传水平

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发掘新闻亮点,深挖特色内涵,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组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报道。

(一) 大力宣传区域优势,促进房地产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依托区位、生态、产业三大优势和龙泉山麓西坡特有的地形地貌特点,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最佳人居环境示范区的宏伟目标,通过政企联合联动,合力开展区域策划包装,在省市主流媒体开展城市怡居品牌整体宣传,精心策划筹备龙泉房博会,积极开展跨地巡展、怡居论坛等活动,通过走进巴中、内江、资阳、重庆、新疆等省内外城市开展房产巡展,塑造怡居龙泉品牌,推介住房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为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基础。

(二)大力宣传住房保障政策,确保民生目标。

通过龙泉开发报、地方电视台、服务热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保障标准等定期向社会公布,提高市民对住房保障政策的知晓率。加强与社区、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联系,在低收入家庭较为集中的小区内,张贴政策宣传资料,扩大住房保障的影响力。

(三)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构建和谐环境。

深入宣传《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设相关规定,积极协助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横幅、黑板报、专栏等宣传形式,向小区业主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让业主全面知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农民(新市民)集中居住区配套建设和服务管理力度,积极引导农民尽快转变生活方式,全面融入城市文明,全面享受城市文明,统筹推进城乡物管一体化,努力实现城乡物业服务满覆盖的工作目标。

(四)大力宣传《物权法》及《房屋权属登记办法》,强化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利用我局己建立的网站,将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的办事程序、收件范围等在网上进行公开,加大对房屋产权产籍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市民可通过网上互动平台提出建议、意见,也可进行投诉和咨询,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

(五)大力宣传白蚁防治知识,实现科学控制蚁害。

利用近几年我区白蚁危害的各种典型事例制作图片展板、挂图、宣传手册、宣传传单等,以设置固定咨询点现场解答、到各物业小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到各街镇乡流动宣传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白蚁危害,让广大市民在图文并茂的宣传和现场答疑中深入了解白蚁危害的相关知识。

(六)大力宣传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条例,强化安全意识。

通过召集开发企业、物管企业、装修企业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对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涉及拆改房屋墙、梁、板、柱、基础、屋盖等进行现场查勘,并深入细致的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进一步强化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

(七)大力宣传拆迁政策,全力推行阳光拆迁。

通过协调沟通会、政策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阳光拆迁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城市房屋拆迁,加快改造进程,推进城市建设,提提升城市形象。

(八)大力宣传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不断规范租赁市场。

采取定点与流动的方式,在十陵、大面等出租房屋相对集中的场镇进行重点宣传,同时,通过龙泉开发报、电视台、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增强房屋租赁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和自学接受登记备案的意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不断规范租赁市场。

(九)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

全力做好物管纠纷、购房投诉、土地遗留项目两证办理问题等房地产项目业主的思想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会商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及措施,下大力协同妥处一批涉及房政管理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努力化解纠纷、缓解矛盾

(十)大力宣传房政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

着眼于不断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宣传我局组织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等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活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房管部门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

四、畅通信息,健全机制,着力提高应对能力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着力提高应对、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技巧。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发生的突发事件、容易引起社会较大反响的热点、焦点问题,特别是涉及房产管理的重大事件,要采取记者招待会、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主动发布涉及全区房产的新闻、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

五、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着力实施奖惩制度

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挖掘亮点,杜绝虚假新闻,对工作积极落实、组织到位、信息畅通、成效明显的科(室)部门将给予通报表扬;对因迟报、漏报或瞒报紧急重大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