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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提纲

更新时间:2023-08-15 08:04:53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在全国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又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要求,最关键的是“严以用权”。“严以用权”就是要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

严以用权,首要的是解决好权力观问题。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搞清楚权力是谁给的,权力是和来干什么的。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造福、为党尽责上。

一、权力是人民给的

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深刻强调,一切权力应该属于人民。人民才是国家权力的主体,必须建立真正属于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国家政权。他明确指出:“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

权立是人民给的。那么,我们手中的权力就是用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每个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勤务员,都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绝不能把职务和权力当成捞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要坚持用正确的权力观指导实践,才能使权力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一个领导干部能够真正地把权力用在为人民服务上,人民群众的评价是最好的检验。正所谓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

二、用权要坚持党性原则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就是要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过好权力关,就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在党性原则的框架内行使权力,才能不出轨不逾矩。守纪律讲规矩,用规矩意识约束自己的权力,做到“常在河边走,也能不湿鞋”。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要以党纪国法为准绳,执行政策不变通,履行程序不含糊,坚持原则不动摇,真正依法律、按制度、按程序、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开展工作。

杨善洲同志几十年如一日,从没有让女子搭过一次公车,从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从没有给亲友批过一张违背原则的条子,做到了“三个从没有”。正如自己所言,“我手中是有权力,但它是党和人民的,只能老老实实用来办公事。”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那么我们在运用权力的时候,就要把国家和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为民用权、为公用权、严以用权,坚持党性原则,才能掌好权、用好权。

三、权力是责任,用权要担责

权力是实现职责的必要手段。但是不存在无责任的权力,也不存在无权力的责任,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因此,对每个领导干部而言,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党和人民授予民你多大的权力,你就有多大的责任。要正确理解、把握、处理好权力与职责的关系,就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权力当作是对人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向党和人民负责,谨慎地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造福人民,回报社会,防止滥用权力。要恪尽职守,尽忠职守,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敢想敢干,大胆决策,敢于担当,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过好名位关、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严以用权,就是要勇于担当的意识,有效地运用好制度约束下的权力,为党尽责。

四、严以用权不是不作为

古人论为官用权,推崇“清、慎、勤”,慎与勤,则是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的要求。严以用权,就是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领导干部担负着领导职务,有职就有责,有责就要有担当。就要从严要求,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当前,在“八项规定”的严格要求下,一部分人纷纷开启“自保模式”,搞明哲保身,主张所谓“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面对干事创业畏缩不前,绕之避之,不作为、不担当。这种不作为、不担当的行为,浪费了行政资源和人、财、物力,还自圆其说“规矩太多没法干”。

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遵守规矩不能夫所作为。多次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想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所以,执权者应学会将私欲放下,摒弃攀比心理,在个人利益上知足,在为人民服务干工作上不知足,勤政为人,做个好公仆。不能让“严以用权就不作为”的伪命题误导了自己的思想,迟滞了干事创业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