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全面落实“xxxx”重要思想,巩固和扩大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转变工作作风,确保高效率、创造性的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赋予的经济社会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新某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参照《新某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考核原则
机关、社区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应以党的xx大精神以及“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建立以实绩的评价标准,使工作人员的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调动机关、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内容规范合理、客观公正,形式民主公开、注重实绩,评估结果赏罚分明、调动极性;
二、考核的组织形式
成立目标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书记负总责,各分管副主任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考核的范围
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均做为绩效考评的对象。(不含科级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的等级及标准
(一)、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获奖比例:一等奖不超过%,二等奖不超过%,三等奖不超过%;
五、考核内容
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全考核分数总分为分,每月合格分数为分,每月考评奖元,出勤奖元,全奖金按照初新某区目标办各项奖金核发标准为依据。街道办事处各科室、社区居委会按照百分制计算。
(一)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
、出勤到岗,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勤奋工作。
①上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分,扣除当月考评奖元、出勤奖元。超过一小时以旷工全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分,扣除当月考评奖元,出勤奖元。累计旷工天者,扣分,扣发一个月出勤奖、目标奖、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累计旷工天者扣发半出勤奖、目标奖、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同时终考评为不称职。累计旷工天者扣发全出勤奖、全目标奖、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连续旷工天,累计旷工天者予以除名。
②病假一天,扣除当月考评奖元,出勤奖元。事假一天扣分,扣除出勤奖元,出勤奖元。学习假一天扣分,扣除出勤奖元。考试假天扣分,扣除出勤奖元。学习假天内考试假天内不扣考评奖工资,如超过的按事假对待并天扣分,扣除考评奖元。休假不能顶病事假使用,病事假证明,需附在当月考勤表后。
③工作时间未请假而外出办私事者查处次,扣分,扣除当月出勤奖元。工作日中午饮酒被查实的每件次扣分,扣除当月考评奖元。值班期间擅自离岗,无正当理由不在岗者,查实次扣分,出勤奖元。无故未值班者扣分,扣除综合治理奖元、出勤奖元。出现不执行报告制度的每件次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