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务集团有限公司鼓励招商引资暂行办法 一章总则
一条为加快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向型经济的发战伐,努力创建优强企业集团,实现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某某某与 某政府的有关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以一定的优惠条件,吸引外商或境内的企业、个人,通过合资、合作、独资、租赁、承包等经营方式,来我集团公司进行技术、资金等方面投资或合作的经济行为。
三条招商引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自主经营,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二章投资合作方式与投资项目
四条投资者可以资金、设备、商标、专利或专有技术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其他投资方式进行投资。投资合作方式主要包括:
、独资兴办企业;
、同投资组建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对集团公司现有的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参股、控股、购买;
、改造现有企业,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联合体、企业集团;
、兴办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生产企业;
、租赁、承包等其他方式。
五条引进外商投资项目应遵守国家关于“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和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六条集团公司鼓励的重点投资项目:
、煤炭资源开发项目;
、水资源开发和利用项目;
、电力项目;
、煤化工开发项目;
、煤炭物流项目;
、港口建设开发项目;
、房地产(包括工业房地产) 开发项目;
、钢铁、建材等项目;
、建井、建筑、安装等工程项目;
、医疗产业开发项目;
、宾馆、商业服务及旅游业等项目;
、其它有某场有效益的项目。
七条多种经营系统、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其他单位招商引资事项分别由多种经营部、投资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基层单位每季度末前二十日内分别向其登记、推荐、申报本单位当期招商引资项目。
多种经营部、投资管理中心每季度初在集团网站上发布一次当期招商引资具体对口重点项目信息。
三章招商引资优惠措施
八条国家、某某某和某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鼓励外商投资、境内企业和个人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在我集团公司全部适用。
九条投资徐矿集团网站公布的当期招商引资具体对口重点项目,根据投资规模、开发难度、技术与经济附加值、项目前景等因素,在合资、合作企业利润分成时酌情给予高于出资比例%至%的优惠。
十条鼓励投资者以租赁、购买、合作等多种形式使用集团公司闲置的厂房、仓库等房地产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