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规章制度 > 正文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七)

更新时间:2023-08-17 03:36:2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 调薪及升级
   二十三条 调薪
   员工工资于每月日视公司经营成果增长比例,进行定期调薪。
   二十四条 调薪分类
   定期调薪包括自动调薪和核定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一)自动调薪是在基本工资范围内所进行的工资调升包括龄工资和资工资两项,其计算方法按十条(龄工资)和十一条(资工资)的规定办理。
   (二)核定调薪考核的原则是,对于基本工资中的职能工资,根据人事科评估的员工的度职务完成能力、工作绩效、责任度大小、协调性、贡献度等考核结果,依据十二条(职能工资)的规定办理。
   二十五条 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
   (一)公司为配合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及员工因抚养眷属人数的变化,而使得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时,给予员工以基本工资提高。
   (二)基本工资提高的原则,根据附加工资的规定办理。
   (三)基本工资提高的计算,原则上按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二十六条 临时调薪
  (一)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直属主管人员向人事科申请临时调薪,以兹鼓励。
   .有特殊功劳表现。
   .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
   .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二)临时调薪的标准,则依照十二条(职能工资)或十三条(附加工资)的规定,采用部分调整或全部调整的办法。
   二十七条 升级
   (一)公司视员工的表现,审核员工的职务完成能力、责任度大小、企划能力、判断力、工作绩效等事项后,根据十二条(职能工资的等级晋升标准)的规定办理。
   (二)员工升级后的工资,则就调升的当月起,开始支付调整后的工资。
   二十八条 初任员工的工资
   (一)初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经公司甄选后成为正式员工时,其工资给付的原则,除衡量社会物价变化及一般同业间的初任工资水平外,均依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标准办理。
   (二)初任员工的基本工资给付标准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龄工资……十条
   .资工资……十一条
   .职能工资……十二条
   ()中学毕业?等级
   ()高中毕业?等级
   ()大中专毕业?等级
   ()大学毕业?等级
   ()硕士毕业?等级
   (三)当社会物价水平或同行业之间的初任工资水平与规定的基准内工资有所差异时,则以附加工资的形式进行补贴。
   二十九条
   (一)中途录用的员工(初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以外者),其工资给付原则上除按二十八条的规定外,在考察员工任职前的经历及工作经验数后,再决定该员工的职能工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