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规章制度 > 正文

矿井设施保卫制度(二)

更新时间:2023-08-24 12:38:0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矿井设施保卫制度

比例、以及考核奖惩办法等,并严格执行。

. 下井带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生生产责任事故,要在追究区队长、矿长责任的同时,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的连带责任。

.下井带班要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人员详细交接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

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 建立下井带班档案。各级干部下井带班出井,要认真填写干部下井信息卡,将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

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存档备案。

. 加强监督考核。各单位要把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情况与安全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并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安

全部门严格考核。要建立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 安全监督检查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把各级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各级部门领导牵头,安全、调度部门配合,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干部下井、带班情况并进行通报,向全体职工公布,接受职工

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