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参加部门、系统举办的短期(三个月以内)培训班(包括进修班、训练班),培训期间食宿在培训单位或招待所的,伙食补助、差旅费补助标准减半发给。参加大中专、研究生班学习的学员,伙食费一律自理。
)招商引资等其他差旅费开支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
)公务接待统一由党群办负责安排;
)各办公室遇有接待事务,事前应填写《会议和来客接待就餐审批单》,报镇长签署同意后,由党群办统一安排。离开本镇政府的接待事务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食堂就餐,陪客人数不得超过人,视人数多少,每人每次可开支?元。
)由于工作需要,经批准确实需在营业>
餐厅安排就餐的,严格按批准标准接待,接待费开支必须及时结清,财务结报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不得列支。结报时,支付凭证必须附详细菜单和审批单报销。
)各办公室的接待费不准多头列支,不得跨财务度列支,不准转嫁到下属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
)凡属接待费开支报销,除按规定履行有关手续外,财务审批小组定期对财务报销进行讨论同意并签字。
)将接待支出情况在机关内部进行不同形式的公布,以接受监督,
.工程建设支出管理
财政建设资金的拨付:工程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程序操作办理,建设资金的拨付遵照“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按预算”的原则办理。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项目,严格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以及工程进度等拨款。
)财政统计办发现建设单位有违规建设,如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超概算建设,未按规定办理概算调整的,可以暂缓或停枝付资金。
)工程竣工结算:建设项目竣工初验后,施工企业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以及其他资料。主管单位收到施工企业编制的竣工结算书后,应及时整理工程结算资料,并在日内将施工企业编制的竣工结算书,造价万元以上的工程,报市级财政部门审查;万元以内的工程,由管理小组审查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查确认,并将审查结果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超预算结算:因由不可预见等原因,已经按规定办理工程增加或变动手续的,工程总额超出 %的由管理小组讨论,报镇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其中超过×万元由管理小组提交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然后报党群扩大会议讨论批准。
)凡工程支出的票据,须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统计办根据合同和增减文书进行审核,然后由管理小组牵头人签字,报镇长签发。
.工资、福利、奖金及社保资金的提取
应及时准确发放工资,按规定发放奖金、提取、交纳住房公积金等社保费。
(七)财产管理
财产管理必须按照“保证需要、节约使用,严格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所有财产由综合办、财政统计办统一管理,一般情况综合办管物,财政统计办管帐;为了切实保护镇政府财产的完整,对各类固定资产,每必须全面清理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度固定资产核对表》。
.固定资产添置和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