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规章制度 > 正文

2020年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

更新时间:2023-08-25 12:36:1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修订草案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维护科技成果转化各方的合法权益,加速科学技术进步,推动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本条例所称职务科技成果,是指执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上述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

本条例所称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第三条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二)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保护生态与自然环境;

(三)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

(四)尊重市场规律,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

(五)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应当将科技成果的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多元化。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依照法定职责,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第六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应用类科技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明确项目承担者的科技成果转化义务,并将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作为立项和验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八条本省建立、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科技项目实施情况以及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

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其承担者应当按照科技报告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科技报告,并将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汇交到科技成果信息系统。

项目主管部门对科技报告按照分类管理、受控使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涉密项目的科技报告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九条科技成果持有者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一)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二)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

(三)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四)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五)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六)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第十条对下列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研究开发资助、后补助、发布产业技术指导目录、示范推广等方式予以支持:

(一)能够显著提高产业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或者能够形成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新产业的;

(二)能够显著提高国家安全能力和公共安全水平的;

(三)能够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以及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能力的;

(四)能够改善民生和提高公共健康水平的;

(五)能够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或者农村经济发展的;

(六)能够加快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技术,不得转化应用:

(一)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已经限期淘汰的;

(二)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破坏生态平衡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四)虚假、不成熟的技术。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合作,通过联营、技术转让、参股控股等方式,开展产学研一体化研究、开发与试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第十三条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其国际科技合作资源,促进企业与国外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拓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网络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技术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和信息平台、信息加工与分析、评估、经纪等服务。对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科技成果检测、评估、咨询、信息服务及其他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和取得执业资格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科技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提供虚假的信息和证明,对其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省人民政府根据产业和区域发展需要建立公共研究开发平台和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集成、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科技成果系统化和工程化开发、技术推广与示范检验检测、标准认证、计量检定校准等服务。

第十七条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孵化场地、创业辅导、研究开发与管理咨询等服务。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年提高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科技成果转化财政经费,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和风险投资以及其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用途。

第十九条省人民政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各级各类财政科技计划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优势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地方扶贫开发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的转化应用。

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农业试验示范单位独立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在本省贫困地区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机制。鼓励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和科技贷款担保组织。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保险品种,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保险服务。

支持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依法发行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融资。

第二十二条对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激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在五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三条允许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创办科技型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应当按照有利于创新创业、责权清晰、投资与经营分离的原则规范管理和运行。

第二十四条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以及财政、科学技术等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评价、科研资金支持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之一,并对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突出的相关单位及人员加大科研资金支持。

政府财政资金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十五条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三年内可带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攻关。

第二十六条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科技成果转化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和科技人才到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兼职。

第二十七条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方面与科学研究和教学人员同等对待。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选聘的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活动的科技特派员,允许取得技术服务报酬、创办企业或者从企业获得股权、期权和分红。

第二十九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

第四章技术权益

第三十条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者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

第三十一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奖励和报酬的方式、数额和时限,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以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未规定、也未约定奖励和报酬方式、数额和时限的,按照下列标准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一)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

(二)利用该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

(三)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三至五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比例。

第三十二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的承担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提交科技报告、汇交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的,由组织实施项目的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承担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了禁止转化应用的技术的,由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故意提供虚假的信息、实验结果或者评估意见等欺骗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科技人员所属单位违反条例规定,未依法或依约定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由该单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的,由该单位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七条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1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同时废止。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圭€瑰嫭鍣磋ぐ鎺戠倞妞ゆ帒顦伴弲顏堟偡濠婂啰绠绘鐐村灴婵偓闁靛牆鎳愰濠傗攽鎺抽崐鎰板磻閹惧墎妫柟顖嗗瞼鍚嬮梺鍝勭焿缂嶄線鐛崶顒夋晬闁挎繂妫岄幐鍛節閻㈤潧浠滄俊顖氾攻缁傚秴饪伴崼婵堫槰闂侀€炲苯澧い顏勫暣婵″爼宕卞Δ鈧〖缂傚倸鍊哥粔鏉懳涘Δ鈧悳濠氬锤濡や礁浜滈梺绋跨箰閻ㄧ兘骞忛搹鍦<缂備降鍨归獮鏍煙閸愯尙绠洪柕鍥ㄥ姌椤﹀绱掓潏銊ユ诞闁诡喒鏅犲畷姗€鎳犻鎸庡亝缂傚倸鍊风欢锟犲窗閺嶎厽鍋嬮柟鎯х-閺嗭箓鏌熼悜姗嗘畷闁稿﹦鍏橀幃妤呮偨閻ц婀遍弫顕€骞嗚閺€浠嬫煟濡櫣浠涢柡鍡忔櫅閳规垿顢欑喊鍗炴闂佺懓绠嶉崹纭呯亽婵炴挻鍑归崹鎶藉焵椤掑啫鐓愰柕鍥у瀵潙螖閳ь剚绂嶆ィ鍐┾拺闁告繂瀚悞璺ㄧ磼閺屻儳鐣烘鐐叉瀵噣宕奸锝嗘珦闂備胶枪缁绘宕戦幇顖樹汗閹兼番鍔嶉埛鎺懨归敐鍛暈闁诡垰鐗撻弻銈吤虹拠鑼化缂備緡鍠楀Λ渚€濡甸幇鏉跨閻庯急鍐у婵炶揪绲芥竟濠傖缚閵娾晜鐓冪憸婊堝礈濮橆厾鈹嶅┑鐘叉搐缁犵懓霉閿濆牜娼愭繛鍛喘濮婃椽鏌呴悙鑼跺濠⒀冪摠閵囧嫰濮€閳╁喚妫冮梺杞扮劍閹瑰洭寮幘缁樻櫢闁跨噦鎷�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i幋锝呅撻柛銈呭閺屻倝宕妷锔芥瘎婵炲濮靛銊ф閹捐纾兼繛鍡樺笒閸橈紕绱撴笟鍥ф珮闁搞劏娉涢悾宄扳攽閸″繑鐎婚棅顐㈡处濞叉ê鈻撴ィ鍐┾拺闂傚牊绋撶粻鐐烘煕婵犲啯绀嬬€规洘锕㈤崺鈧い鎺嗗亾妞ゎ亜鍟存俊鍫曞幢濡も偓椤洭姊虹粙鍧楊€楃€规洦鍓熼幆鍐敆閳ь剟鍩為幋锔芥櫖闁告洦鍋傞弶顓㈡⒑缁嬪尅鏀婚柣妤佺矒瀵偊顢氶埀顒勭嵁閹烘妫橀柛婵嗗婢规洖鈹戦缁撶細闁告鍕珷闁规鍠氱壕鍏笺亜閺冨倵鎷¢柣鎾炽偢閺屸剝鎷呴悷鏉款潔閻庡灚婢樼€氼噣鍩€椤掑﹦绉甸柛鎾寸懇閻涱喖顓兼径瀣ф嫼闁荤姴娲﹁ぐ鍐敆閵忋垻纾奸悗锝庡亜缁楁帡鏌e⿰鍐剧吋鐎规洜枪铻栧ù锝嚽规竟鎺楁⒑鐠囨彃鍤辩紓宥呮瀹曟粌鈽夊顒夋闂佺ǹ绻掗鏇熺濠婂牊鐓涢柛銉㈡櫅娴狅附銇勯妷褍浠遍柟顔筋殔椤繈鎮欓鈧锟� -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剧懓顪冪€n亝鎹i柣顓炴閵嗘帒顫濋敐鍛婵°倗濮烽崑娑⑺囬悽绋垮瀭濡わ絽鍟粻娑樏归敐鍛础缂佸鑳剁槐鎾诲磼濮橆兘鍋撻悜鑺ュ€块柨鏇氱劍閹冲矂姊绘担鍛婂暈闁荤喆鍎抽幑銏狀潨閳ь剙顕f繝姘亜闁惧繐婀遍敍婊堟⒑闂堟稓绠冲┑顔炬暬閹﹢宕奸妷锔规嫼濠电偠灏褔鐛Δ浣典簻闁靛ǹ鍎婚煬顒傗偓娈垮枦椤曆囧煡婢舵劕顫呴柣姗€娼ф慨鍫曟⒒娴e憡鍟為柛鏃撻檮缁傚秹寮介‖顒婄秮瀹曞ジ濮€閵忣澁绱冲┑鐐舵彧缁蹭粙骞栭锔绘晛闁规儳澧庣壕鐣屸偓骞垮劚鐎氼喚绮i弮鍌楀亾濞堝灝鏋涙い顓犲厴楠炲啴濮€閵忊€充粧闂佺偨鍎遍崢鏍ㄧ珶閺囩偐鏀介柣鎰綑閻忥箓鏌i悤鍌滅?缂佽鲸鎸搁~婵嬫嚋閻㈤潧骞楁俊鐐€栭幐楣冨磿閹版澘纾块柟瀵稿Х绾惧ジ寮堕崼娑樺婵炴惌鍠楅妵鍕閳ュ啿鎽甸悗瑙勬礀瀹曨剝鐏掓繛鎾村嚬閸垳妲愰敓锟� -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i幋锝呅撻柛銈呭閺屻倝宕妷锔芥瘎婵炲濮靛銊ф閹捐纾兼繛鍡樺笒閸橈紕绱撴笟鍥ф珮闁搞劏娉涢悾宄扳攽閸狀喗妫冨畷姗€濡搁妷褌鍠婇梻鍌欑閹碱偊宕锔藉亱濠电姴娲ょ壕鐟扳攽閻樺磭顣查柣鎾跺█閺岀喖顢橀悢椋庣懆闂佸憡姊瑰畝鎼佸蓟濞戙垹绠婚柤鎼佹涧濞堝矂姊虹€圭媭娼愰柛銊ョ埣閻涱喗绻濋崶銊у幈婵犵數濮撮崯顖滅矆鐎n兘鍋撶憴鍕闁搞劌鐖奸妴浣糕槈濡攱鏁犻梺璇″瀻閸屾凹妫滃┑鐘愁問閸犳鏁冮埡鍛偍濠靛倻枪娴肩姵绻涘顔荤凹闁绘挻鐟﹂妵鍕籍閸屾粍鎲樺┑鐐茬墛濡啴寮诲澶嬪癄濠㈣埖蓱绗戦梻浣哥枃椤曆呯矓瑜版帒绠圭憸鐗堝俯閺佸啴鏌曡箛锝嗙窔缂佽鲸绻堝缁樻媴閻熼偊鍤嬬紓浣筋嚙鐎氭澘鐣烽幋锕€围濠㈣泛锕ラ悗顒勬⒑閻熸澘鈷旂紒顕呭灦瀵煡骞栨担鍦弳闂佺粯娲栭崐鍦偓姘炬嫹 - 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戣棄鏋侀柛娑橈攻閸欏繘鏌i幋锝嗩棄闁哄绶氶弻鐔兼⒒鐎靛壊妲紒鎯у⒔缁垳鎹㈠☉銏犵闁绘垵妫涢崝顖氣攽閻愭潙鐏﹂柣鐕傜畵瀹曟洟鎮㈤崗鑲╁帾婵犵數鍋涢悘婵嬪礉濮樿埖鐓熼幖鎼枛瀵喗鎱ㄦ繝鍐┿仢鐎规洘顨婇幊鏍煘閸喕娌梻鍌欑閹碱偊骞婅箛鏇炲灊鐎光偓閸曨剙浠奸梺缁樺灱濡嫰鎷戦悢鍏肩厪濠㈣埖绋撻悾閬嶆煃瑜滈崜娑㈠极婵犳艾钃熼柕濞垮劗閺€浠嬫煕閳╁啩绶遍柍褜鍓氶〃濠囧蓟閿涘嫧鍋撻敐搴′簽闁靛棙甯炵槐鎺撴綇閵娿儲璇為梺璇″櫘娴滎亪宕洪埀顒併亜閹烘垵顏╅梻鍌ゅ灦閺屻劌鈹戦崱鈺傂﹂梺钘夊暟閸犳牠寮婚妸鈺傚亜闁告繂瀚呴姀銈嗙厽闁归偊鍓ㄩ煬顒勬煛鐏炵晫校婵炵⒈浜獮宥夘敊鐠恒劎宕堕梻鍌欐祰椤曆呪偓娑掓櫆缁绘稒绻濋崒銈嗙稁闂佹儳绻楅~澶婄暦婢舵劖鐓忓┑鐐茬仢閸旀粓鏌e┑鍕伈婵﹥妞介幃鐑藉级閹稿寒鍞ㄩ梻浣烘嚀閸ゆ牠骞忛敓锟� -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剧懓顪冪€n亜顒㈡い鎰Г閹便劌螣閹稿海銆愰梺缁樺笒閻忔岸濡甸崟顖氱鐎广儱鐗嗛崢锟犳⒑鐎圭姵顥夋い锔炬暬楠炲啫螖閳ь剟锝炲┑瀣垫晢闁告洦鍋勯崣濠囨⒒娴e憡鎯堥柡鍫墰缁瑩骞掗弮鈧畷鍙夌節闂堟侗鍎忕紒鈧崘顔界厽闁逛即娼ф晶浼存煛閸☆厾鐣垫慨濠勭帛閹峰懐绮电€n亝顔勭紓鍌欒兌缁垶宕归崸妤€绠栭柣鎴f閻撴盯鏌涘☉鍗炲绩闁硅姤娲熷娲箰鎼达絿鐣靛銈忕細閸楀啿鐣烽幋锕€绠涢柣妤€鐗忛崢鍗炩攽閻愬弶顥滄繛瀛樿壘鍗辩憸鐗堝笚閻撴瑦銇勯弮鍌涙珪闁瑰啿娲﹂幈銊︾節閸涱噮浠╅梺閫炲苯澧版繛鍛灲濮婁粙宕熼顐ゅ數濠碘槅鍨甸濠勬崲閸℃せ鏀介柛灞剧氨閸︻厽鍏滈柍褜鍓熷缁樼瑹閸パ冾潻缂備礁顦遍弫濠氬箖閿熺姴唯闁冲搫鍊婚崢浠嬫⒑閸濆嫭宸濋柛瀣洴閸┾偓妞ゆ巻鍋撴繝鈧柆宥呯劦妞ゆ帊鑳堕崯鏌ユ煙閸戙倖瀚� -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剧懓顪冪€n亜顒㈡い鎰Г閹便劌顫滈崱妤€骞婄紓鍌氬€瑰畝鎼佸蓟閵堝棙鍙忛柟閭﹀厴閸嬫捇寮介鐔蜂壕婵﹩鍓﹂悡濂告煛瀹€瀣М鐎殿噮鍣e畷鎺戭潩椤戣法甯涚紓鍌氬€风拋鏌ュ磻閹炬剚鐔嗛柤鎼佹涧婵洨绱掗悩渚綈缂佺粯鐩弫鎰償閳ユ剚娼诲┑鐘殿暯閳ь剛鍋ㄩ崑銏ゆ煛鐏炲墽鈽夋い顐g箞椤㈡宕掑┃鐐妼铻栭柣姗€娼ф禒锕傛煟濡や焦绀夌憸棰佺椤啴濡堕崱妤€娼戦梺绋款儐閹告悂鍩為幋锔筋€愰梺绋款儐閸旀危閹版澘绠虫俊銈勭娴滃ジ姊洪柅鐐茶嫰婢у鈧娲樻繛濠囧极閹邦厼绶炲┑鐘叉噺閹蹭即姊绘担鑺ョ《闁哥姵鎸婚幈銊╁箻椤旇棄鈧嘲鈹戦悩鎻掍簽婵炴挸顭烽幃妤呮晲鎼存繄鍑归梺鍦缂嶄線寮婚妸銉㈡婵﹩鍓氶悗濠氭⒑鐎圭媭娼愰柛銊ョ仢椤﹥娼忛妸锝勭盎闂佸搫娲ㄩ崰鎾绘儗閹烘搩娈介柣鎰皺缁犲鏌℃担瑙勫磳闁轰焦鎹囬弫鎾绘晸閿燂拷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i幋锝呅撻柛濠傛健閺屻劑寮撮悙娴嬪亾瑜版帒纾块柟瀵稿У閸犳劙鏌eΔ鈧悧鍡欑箔閹烘梻纾奸柍褜鍓氬鍕沪缁嬪じ澹曞Δ鐘靛仜閻忔繈宕濆鑸电厵闂佸灝顑呴悘鎾煙閾忣偅灏甸柟鐟板婵℃悂濮€閻樺崬顥氶梻浣虹帛閸旀骞婇幘璇茬劦妞ゆ帊鐒︾粈瀣煕閳哄啫浠辩€殿噮鍣i崺鈧い鎺戝€瑰畷鍙夌節闂堟侗鍎愰柛瀣ㄥ姂濮婂宕奸悢宄扮€梺缁樺姉閸庛倝鎮¢弴銏$厪濠电偛鐏濋崝姗€鏌涚€c劌鐏柕鍥у婵偓闁挎稑瀚崳鏉课旈悩闈涗粶婵炲樊鍘奸锝夊礈娴g懓纾銈庡幗閸ㄧ敻寮幖浣光拻闁稿本鐟︾粊鐗堢箾婢跺绀嬬€规洘濞婇弫鍐磼濮橀硸鍞甸梻浣芥硶閸o箓骞忛敓锟�20004639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剧懓顪冪€n亝鎹i柣顓炴閵嗘帒顫濋敐鍛婵°倗濮烽崑娑⑺囬悽绋挎瀬闁瑰墽绮崑鎰版煕閹邦垰绱﹂柣銏狀煼濮婂宕掑▎鎴g獥闂佸憡鎸婚悷褏鍒掗弮鍌楀亾闂堟稒鎲稿☉鎾崇У閵囧嫰寮介顫勃闂佺粯鎸堕崕鐢稿蓟閿濆鍗抽柣鎰ゴ閸嬫捇宕烽娑樹壕婵ḿ鍋撶€氾拷-12

CopyRight 2017-2024 Www.xjdkctz.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濠电姷鏁告慨鐑藉极閸涘﹥鍙忛柟缁㈠枟閸庡顭块懜闈涘缂佺嫏鍥х閻庢稒蓱鐏忣厼霉濠婂牏鐣洪柡宀嬬節瀹曞爼濡烽妷褌鎮g紓浣哄亾閸庡磭绱炴繝鍥х畺鐎瑰嫭澹嬮弸搴ㄧ叓閸ャ劍鎯勫ù灏栧亾婵犵數鍋涢顓熸叏闂堟稓鏆嗙紒瀣儥濞兼牜绱撴担璐細闁荤喎缍婇弻宥堫檨闁告挾鍠栧畷娲焵椤掍降浜滈柟鐑樺灥閳ь剙鎲$粋鎺戔堪閸喓鍘惧┑鐐跺蔼椤曆囨倶閿熺姵鐓涢柛娑卞幘閸╋絾銇勯姀鈥冲摵闁糕斁鍋撳銈嗗笒鐎氼剟鎷戦悢鍝ョ闁瑰瓨鐟ラ悘顏堟煕鐎n亜顏柟顔肩秺瀹曨偊宕熼浣稿壍缂傚倷妞掔欢锟犲闯閿濆拋娼栭柧蹇氼潐鐎氭岸鏌嶉妷銊︾彧闁绘繍鍨崇槐鎾存媴閾忕懓绗$紓浣筋嚙閻楀棝顢氶敐澶樻晝闁靛繆鏅涢幃鎴炵節閵忥絾纭鹃柨鏇畵钘濋柡澶嬵儥濞撳鏌曢崼婵囶棞闁秆冿躬閺屾稓鈧綆鍋呭畷宀勬煛瀹€瀣埌闁宠鍨垮畷銊╊敇閻愮偣鍋栧┑鐘愁問閸犳牠鏁冮妸銉㈡瀺闁挎繂顦粈宀勬煛瀹ュ骸骞栭柛妤佸▕閺岋綁骞囬鐘仦闂佽鐏氶崐婵嗩潖缂佹ɑ濯撮柦妯侯槸閹偤姊洪崫銉ユ瀾闁荤啿鏅涢悾鐑藉Ω閳哄﹥鏅┑鐘诧工閹冲海鏁鍕拻闁稿本鐟︾粊鐗堢箾婢跺绀嬬€规洘濞婇弫鍐磼濮橀硸鍞甸梻浣芥硶閸o箓骞忛敓锟� 闂傚倸鍊搁崐鎼佸磹閹间礁纾归柟闂寸绾惧綊鏌i幋锝呅撻柛銈呭閺屾盯骞橀懠顒夋М闂佹悶鍔嶇换鍐Φ閸曨垰鍐€妞ゆ劦婢€閺夘參姊洪柅鐐茶嫰婢ь噣鏌涢悢鍛婄稇闁伙絿鍏樻俊姝岊槷闁稿鎸搁埥澶娾枍椤撗傜凹缂佸倸绉靛ḿ蹇涘Ω瑜忛惁鍫ユ⒑濮瑰洤鐏叉繛浣冲啰鎽ラ梻鍌欒兌鏋柨鏇樺€濋、姘额敇閻樻剚娼熼梺鍦亾閸撴艾岣块埡鍛厾闁告縿鍎查弳鈺呮煕濡搫鑸规い顏勫暣婵″爼宕卞Δ鈧~搴㈢節濞堝灝鏋熼柟绋垮暱閻e嘲鈹戦崱鈺傚兊闁哄鐗冮弲婵嬫晬濠婂牊鈷戠紓浣癸公娓氭盯鏌涢悩宕囧⒌鐎规洘绻堥弫鍐磼濞戞艾骞愰梺璇茬箳閸嬬喖寮查銏℃瘎濠碉紕鍋戞导鍥磼濠婂懐宕查梻浣告惈閺堫剟鎯勯鐐靛祦婵☆垰鍚嬪畷澶愭煟閹寸偍缂氶柍褜鍓濋褔鈥旈崘顔嘉ч柛鈩冡缚閳规稓绱撻崒姘毙$紒鑸靛哺閻涱噣宕橀埡鍐炬祫闁诲函缍嗘禍婊呯玻濞戞瑧绡€闁汇垽娼у瓭闂佸摜鍣ラ崹鍫曘€侀弮鍫熷亜闁稿繐鐨烽幏缁樼箾鏉堝墽绉┑顔哄€楀☉鐢稿醇閺囩喓鍘遍梺鎸庣箓缁绘帡鎮鹃崹顐闁绘劘灏欑粻濠氭煛娴h宕岄柡浣规崌閺佹捇鏁撻敓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