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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燃气阶梯收费标准燃气多少钱一立方

更新时间:2023-08-15 14:31:3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乌海燃气阶梯收费标准为第一档气量:0-360(含)立方米/年·户(每月30立方米)2.08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360立方米/年·户以上-600(含)立方米/年·户(每月30—50立方米)2.5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600立方米/年·户以上(每月50以上立方米)3.12元/立方米。

乌海燃气阶梯收费标准燃气多少钱一立方

一、乌海燃气阶梯收费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及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内发改价字〔2015〕5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建立健全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内发改价字〔2015〕760号)文件精神,乌海将实行居民阶梯用水和用气价格。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具体内容是:“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水户,月用水量分为三级,第一级水量划分为10吨及以下,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水量,用水价格保持不变,即1.95元/吨;第二级水量10吨至15吨(含15吨),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水量,用水价格在一级水价的基础上加价1.5倍,即2.93元/吨;第三级水量在15吨及以上,用水价格在第一级水价的基础上加价3倍,即5.85元/吨。

阶梯水价实施的范围为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合(总)用表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式水价,仍按第一阶梯水费单价结算;少数不具备抄表到户条件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

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具体内容:第一档气量:0-360(含)立方米/年·户(每月30立方米),用气价格不变,即2.08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360立方米/年·户以上-600(含)立方米/年·户(每月30—50立方米),用气价格在第一档气价的基础上加价1.2倍,即2.5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600立方米/年·户以上(每月50以上立方米),用气价格在第一档气价的基础上加价1.5倍,即3.12元/立方米。

居民用天然气独立采暖的分档用气量(只限于6个月供暖期):第一档气量:0-1800(含)立方米/采暖期·户,用气价格不变,即2.08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1800立方米/采暖期·户以上-2100(含)立方米/采暖期·户,用气价格在第一档气价的基础上加价1.2倍,即2.5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2100立方米/采暖期·户以上,用气价格在第一档气价的基础上加价1.5倍,即3.12元/立方米。

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仍按第一阶梯气价单价结算。

对低保家庭,用水价格继续按文件规定执行,即住楼房低保对象家庭用水在12吨/户·月、住平房低保对象家庭用水在10吨/户·月以内的,水价为1.35元/吨,超出上述用水量部分则不予优惠,按现行阶梯水价收取水费。低保户用气实行1.85元/立方米的优惠价格,超出第一阶梯每户每年用气量则不予优惠,按现行阶梯气价收取。

二、乌海燃气开通流程

1、首先要带上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托收账号,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到附近的燃气营业厅柜台办理开户。

2、开户之后,很多人就会选择预约点火了。对于有经验的人来说,开户之后,还不一定能够点火。目前大多数厨房都是需要改管的。

3、如果确认是否需要改管;要看燃气胶管到燃气灶的距离,一般就在2米范围,超过的话就基本上需要改管了。因为距离太远,燃气是没办法到达的。所以,在预约点火之前,自己看是否需要改管。如果自己不知道,就要先电话咨询。

4、如需要改管,就要先通过网络预约改管。改管会收取一定的材料费和改管费,一般在400元之内。如果很多很长就另说。

5、改管之后,再通过网络预约点火。

6、点火的师傅会把燃气胶管连到灶台和燃气热水器上。这时候需要两条胶管,点火的时候也是需要收费100元左右的。点火成功之后,管道燃气就可以使用了。也就是燃气真正开通了。

三、乌海燃气使用注意事项

一、应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供气站点许可证的供气企业和站点提供的燃气,并与供气单位签订《供用气合同》。

二、应使用适配所用气源、具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燃气器具,委托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维修。

三、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四、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不得盗用燃气、改变燃气用途或转供燃气、私自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接地引线。

六、使用燃气的房间内不得有人居住或使用两种火源,存放燃气气瓶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七、燃气使用场所和气瓶储存场所应为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应按规定设置燃气泄漏报警控制系统,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应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符合消防要求。

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二甲醚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引入管应设置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2.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宜设置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

4.应设置独立的机械排风系统,通风量换气次数必须满足燃烧所需空气量。

八、使用液化石油气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过期报废的气瓶和“黑户瓶”。

2.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3.每次购买瓶装燃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气瓶注册登记代码。

4.地下室、半地下室禁止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

5.液化石油气存瓶数超过50千克瓶2个或15千克瓶7个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容积小于1m3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容积大于1m3时,气瓶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8.5.3的规定。

6.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7.液化石油气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气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8.气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9.气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气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不得接“三通”,不得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