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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两会交通管制线路图及通知,全国两会期间北京限行规定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27 13:28:5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7两会交通管制吗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限行规定

2017年两会交通管制最新政策方案可能还未正式出台或公布,参考两会交通管制规定,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的政策消息为准。

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单双号限行细则限行

3月1日至3月15日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市将采取相应的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京车辆需提前“探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

3月1日至3月15日,各进京办证处停止办理《进京证(外埠危化)》通行证,外埠危险品运输车辆全天不得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以及部分远郊区县城关镇行驶。

持全国“两会”专用车证的外埠车辆不再办理进京通行证,不受尾号限行和非本市进京客车限行措施的限制。为全国“两会”直接提供服务的外埠车辆,经核实后准予驶入指定地点。

运送肉蛋菜奶等鲜活产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货运车辆,按“绿色通道”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运送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况的车辆,经核实后予以放行。

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不受上述临时交通管控措施限制。

2017年长期交通管理措施

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

2.初次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外省、区、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还需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3.初次办证后延期或者再次办理的,经审核在京期间存在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方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4.下列进京机动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

(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4)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二)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三)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四)全天禁止摩托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五)挂车以牵引车(指有动力的拖车)车型和号牌为准进行管理。

(六)对于外省、区、市黄标车,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全天禁止进入本市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行驶;自1月1日起,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两会期间,工作日周一尾号限行2和7、周二尾号限行3和8、周三尾号限行4和9、周四尾号限行5和0、周五尾号限行1和6)

全国两会召开时间2017

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5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2017年全国两会议程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中央预算;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八、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