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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家长安全责任书范本

更新时间:2023-08-23 04:37:2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责任书范文一

尊敬的各位家长: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家长的希望。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您的孩子送到我们幼儿园来就读,是您对我园的信任。我园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幼儿安全管理制度》、《幼儿安全预防制度》、《幼儿卫生保健制度》等,使得您的孩子能在我园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幼儿的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1.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按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早上7:50—8:10入园, 11∶30—11:40接幼儿离园。下午2∶30—3:00入园, 5:10— 5:20接幼儿离园。)如无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接幼儿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早接,要给老师说明情况。 送幼儿入园时,未到本园上班时间且没经本园教师同意,不能过早地将幼儿私自送入园内或室内,否则后果自负。

  2.家长每天必须亲自接送幼儿到园,并将幼儿亲自送交老师。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接送,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儿所在班级老师并持

  接送卡方可接走孩子。

  3.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看幼儿身上有无不安全器物。

  4.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与老师说“再见”。

  5.放学后,禁止家长带孩子在幼儿园逗留玩耍,孩子离开老师后家长承担监护责任,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孩子有身体不适及特殊情况一定要和老师交待清楚,不要隐瞒。若不能到园,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原因,

  7.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孩子的着装应简洁舒适、便于运动。幼儿在园期间最好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不吃冷饮,更不能在游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若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10.家长在接送幼儿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长本人亲自接送,教育孩子过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家长在等待接孩子时不站在马路中间,要遵守交通规则,若在途中出现安全问题,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责任自负。

  11.幼儿之间在共同玩耍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争执矛盾,产生一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由幼儿园进行协调处理。家长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问题,若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2.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危险动作,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13.家长应引导和督促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4.坐车幼儿必须遵守值班教师的安排,不能在路上打闹,嬉戏,在老师的护送下安全上车。应自觉不让幼儿乘坐超员车辆,不让幼儿乘坐非营运车辆。

  15.家长要做好幼儿不在园的安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幼儿人身安全。不在园的安全责任由家长负责。

  16.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班主任教师。

  17.为了不影响交通堵塞,请开车接幼儿的家长把车停在离校园门口100米以外的地方。

  附:1.此安全责任书由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签定,并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

  2.本责任书的内容签字方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监护人)要密切配合,切实把幼儿安全工作做好。

  幼儿园:(盖章) 班主任签名: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签名:

  责任书范文二

  甲方:幼儿园 乙方:幼儿家长(监护人)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补习期间为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做到每个孩子高高兴兴到园,安安全全回家,是教师、孩子、家长共同的责任。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和我园的实际情况,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责任(甲方)

  1、幼儿园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加强对园舍、幼儿活动场地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幼儿园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卫生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根据本园的实际情况,采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3、教师要认真组织幼儿学习幼儿园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讨论注意安全事项,经常了解、发现、查找不安全因素,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要求幼儿遵守幼儿园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条款,培养幼儿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力求保证幼儿在园的人身安全。

二、幼儿责任(乙方)

  1、幼儿应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遵守幼儿园老师提出的有关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要求,增强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救自护的能力,坚决不做任何伤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

  2、幼儿有特殊要求提前离园的,必须由家长请假,否则幼儿不能私自离园。 3、幼儿应该按时到园,参加幼儿园进行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活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不玩火,注意安全用电,不乱动教室内的设备,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幼儿在园内要时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不做危险的事情,上课期间除教师组织活动外,幼儿不准离开桌凳,不准在教室内乱串乱跳,未经老师允许不能随便离位喝水、上厕所、扔垃圾等,下课时一定按老师要求排队上厕所,不在厕所内打闹、嬉戏,并按老师要求排队回教室。

  5、户外活动时,幼儿要严格按活动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

  6、幼儿本人或幼儿家长(监护人)有义务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等情况明确告诉幼儿园,以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