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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更新时间:2023-08-22 16:10:38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近年来,双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围绕上级部门标准化管理目标,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操作,加强督促稽核,已成功摸索出一些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部分环节仍存在风险隐患,尤其是个别地方已发生的社会保险案件,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安全性敲响了警钟。因此,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与防范已成为机关养老保险业务的关键节点。

一、养老保险统筹业务内控制度建设现状及特点

截止到2012年6月,双峰县共有参保单位211个,其中机关单位84个,全额事业单位79个,差额事业单位17个,自收自支单位31个,现有参保人数17161人,离退休人员5538人。内控制度主要是通过对风险业务进行管理来实现。

(一)以制度为整体框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控程序。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了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办法。以“一事两岗两审”原则,对养老保费征缴、基金转移、退休审批、养老金拨付、社会化发放等业务工作建立了一套比较合理的业务流程和监控流程。规范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优化管理模式,规范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缴费行为,提高经办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以电子信息技求为手段,保障内控工作实施。我们运用湖南省长信公司的软件系统,对业务操作实行流程电脑控制,把每一项业务工作的办理程序、每个业务人员的办理权限及授权批准设定在业务信息处理系统中,每一位业务人员只能在规定的权限内操作,建立了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相互控制关系,每个业务工作的人员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权限规范设置,规避了风险。

(三)以基金管理制度为重点,严保基金安全。对社保基金的收、支、审等业务工作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每项工作到岗到人,每位工作人员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权限规范操作。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缴保费纳入财政专户,业务与财务按月对帐,工作人员不准直接收支现金。有效堵塞社保基金“跑、冒、滴、漏”,杜绝基金被挤占、挪用或流失。

二、机关养老保险内控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

内部控制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引入社会保险机构管理活动后,发挥了较好作用,但是由于社会保险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理解、内部管理环境等多方因素的制约,目前内部控制的功能在社会保险机构内部还未全面发挥。其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对内控制度理解与认识不够。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社养老保险内控制度着重于规章制度的建设,满足于传统的管理模式,忽略了内控管理的动态监督,而我们现在现有内控制度,大多注重对业务活动的的控制,而忽视了对行政管理活动的控制。主要是对业务活动过程的控制,即业务流程中各环节是否相互制约,财务活动各环节是否相互监督,内控的目标主要锁定在保障基金安全完整和业务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缺少对管理效率、风险预测方面的控制。如基金如何保值增值,如何增强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的影响时,如何将风险减降到最低等都没有涉及。

(二)内控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执行流于形式。目前,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严格按上级规定建立了业务正常运行所必须的若干制度,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盲点。比如对业务经办人的内控制度相对比较完善,但对领导者、管理者的监督比较弱。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的过错追究制不能真正落实到位,处罚手段“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三)电子信息平台建设明显滞后,给内控安金留下了隐患。随着社保经办电子化的发展,各种新业务、新情况不断出现,但我们的业务软件还是很多年以前省长信公司开发的老版本,至今未升级,与已采用新版本的企业养老保险相对明显落后,在办理业务转移时与对方无法对接,导致一些本应由计算机自动完成的业务程序现在仍由手工操作,既未享受计算机技术迅猛发展的科技成果,也为社保基金管理留下安全隐患。

(四)经办人员配置达不到业务需求。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每个业务经办环节必须做到分人分岗,一事两岗两审。目前我县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数量是由政府编制部门定的15个编。在实际工作中作为县级经办机构,征收环境相对复杂,故单位人员大部分充实到业务经办各个环节,内部稽核人员达不到规定的数量,内部检查走过场的情况普遍存在,内部稽核监督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另外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也有待提高。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年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的情况普遍存在。一方面大量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找不到工作,但他们又不愿回到基层,另一方面基层社保机构很难招聘到真正懂业务、懂科技的专业人才。现有工作人员很少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上岗后主要是通过前任业务人员的“传帮带”,很容易形成偏离内控要求的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

三、提出的对策及建议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内控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千万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兴衰成败,只有不断丰富管理模式,深化内控手段才能建立起科学的内控管理制度,保障我国的机关事来单位养老事业顺利开展。

(一)正确认识内控建设,构建良好的内控监督环境。重视内控制度建设,始终坚持“内控优先”的理念,坚持以业务为中心,以内控为保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内控。大力支持内控监督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重视监督、理解监督、支持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为内控监督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内控工作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要充分履行好自身的监督职能,把住监督检查第一道关口,及时向监督部门提供信息,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二)立足于防范,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强化事前监督,不仅要检查统筹业务操作的合规性,更重要的是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对业务中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对业务流程的不同环节,应由不同的人员完成,通过业务流程设计使不相容的职责相分离,达到岗位牵制的目的,杜绝个人独揽业务全过程导致管理失控情况的发生。
 (三)重点抓落实,构筑严密的风险内控制度体系。加强对业务风险点的排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进行重新评估和论证,重点落实内部岗位控制和风险防范责任制度,使内控制度能够涵盖所有风险点。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管理系统升级刻不容缓要争取与企业养老保险系统能对接的业务数据管理系统,要建立以业务系统为中心控制的内控方案,完全杜绝系统外操作。

(四)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控制。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搞好协调沟通,形成监督合力,做到非现场监督与现场检查、专业分散检查和联合集中检查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的减少操作失误。对各类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以实现职权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等制度,采取联合检查、独立检查、交叉检查或突击检查等方式,实现从查弊到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提前对内控中发现的问题做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并对症下药,防患于未然。
  (五)加大事后惩戒力度,实施责任问责制度严厉查处违反内控制度的行为,对违规责任人要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建立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对风险事故按承担责任的大小分清职责,明确直接责任、分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实施问责制,对检查监督不力,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有失客观真实的,追究检查人员责任;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屡查屡犯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六)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按照一事两岗两审的原则,适当增加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在选人用人上坚持内控优先的原则,把品行好、素质高的同志选拔到关键岗位。加强对业务经办人员和内控人员的教育管理。通过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提高职工的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加强对业务经办人同和内控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对相关的制度执行情况和业务流程遵守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内控考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