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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冬季征兵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20 09:29:3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今冬征兵政策前 言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应听从祖国召唤,接受人民挑选,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征兵工作征集的主体对象征兵工作,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征集年龄段: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年满18-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兵征集的方式和范围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征集年龄,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岁,普通高中应届毕生17至19岁。女兵征集方式为面向社会普通报名征集。入伍基本身体条件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2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血压收缩压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56-110次之间;等等。入伍基本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罪,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五、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纹身的;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主要享有以下优惠政策:一、优先报名应征。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二、优先体检。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部门具体负责。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安排其上站体检。三、优先政审。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四、优先审批定兵。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五、优先提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六、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者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大学在读学生和往届毕业生入伍,按照当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中有关政策办理,不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翌年毕业生入伍可以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就学就业优惠政策一、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二、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三、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四、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五、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凭用人单位录(聘)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具体程序一、参加兵役登记。首次参加登记的公民在登记后向兵役机关领取兵役证,往年已登记过的公民应持兵役证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核登。二、参加征兵体检。在参加兵役登记后被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应征公民,接到体检通知后,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兵役证、户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4张到县(市、区)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三、接受政治审查。经过体检并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兵役机关对其进行的政治审查。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自己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四、办理入伍手续。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在此期间,要十分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远离住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在新兵到达部队一个月内,其家属到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按其农业、非农业户口,分别领取优待安置证,凭证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抚政策。五、检疫复查。检疫复查是指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法律责任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惩处”规定:第六十一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不得出国或者升学。战时有第一款第(二)、(三)项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二条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伍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第六十四条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一)收受贿赂的;(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三)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的。义务兵服股期间的待遇一、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二、义务兵可享受:(一)义务兵津贴费。义务兵平均每月可获津贴费330元,两年共计7920元;(二)免费发放07式新式军服。两年服役期间可免费发放37种07式服装,约8600元;(三)免费食宿。陆军目前伙食费每天18.6元,两年约13578元,海军、空军更高。部队所住营房以楼房化、人性化为主,生活起居舒适;4、退伍费。服役满两年退役,可获退伍费和6个月的津贴费约3200元。三、选改士官后的享受部队工资福利待遇。初级士官(服役第三年至第八年)工资2000-2700元,中级士官(服役第九年至第十六年)工资3250-4000元,高级士官(服役二十二年以上)工资至少在4700元以上。此外,还享受每月基本工资40.94%的住房公积金,退伍时一次性发放。四、高校毕业生入伍第二年可以考军校。文化课程为全军士兵考学统一课程。年龄限制放宽到23周岁。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士兵退役后回原入伍征集地,由当地人民政府安置其参加农业生产、分配工作或复学、复工、复职,或给予城镇退役士兵一次经济补助,办理自谋职业手续。一、退伍义务兵安置(一)家居农村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入伍前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通过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由政府安排工作。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三等革命伤残军人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二)家居城镇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家居中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入伍前未正式参加工作的,由原入伍征集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办理自谋职业手续。(三)原是正式职工退伍义务兵的安置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四)退伍义务兵入伍前是在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时如符合学习条件(年龄可适当放宽),可以要求继续学习,原所在地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其复学。(五)家居农村的退伍义务兵荣立三等功、集体功的,不予安排工作。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还不具备给荣立三等功及集体功的农村退伍义务兵安排工作的条件,因此,目前的安置政策规定对荣立三等功、集体功的农村退伍义务退役后仍回原征集地参加农业生产,不予安排工作。(六)入伍前家居农村的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自学取得大、中专文凭,政府不负责为其安排工作,但可以向招工单位或用人单位推荐,能否录用,则由用人单位决定。二、复员、转业士官安置复员、转业安置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落户、安置。在外地结婚(除部队驻地外)的士官,复员、转业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有困难时,对服役期满、配偶婚前在当地有常住户口,且家庭生活基础在当地,结婚满两年的,可以到配偶所在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