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青海高考 > 正文

青海高考报考军校警校的条件流程

更新时间:2023-09-02 23:18:10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23年青海高考考生想要报考军校警校的条件首先身份和年龄限制要求是普通高中毕业,复读生也可以,年龄是在16周岁至22周岁,其次你的身体条件要好,对于身高、体重和视力要求较高,其中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视均为4.8及以上,报考需要政审,军校警校对考生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政审是比较严格的,以下小编整理了报考军校警校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青海高考报考军校警校的条件流程

一、青海高考报考军校的条件流程

为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根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军法〔2021〕62号)《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治考核对象

政治考核对象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基本条件:(一)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即2003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三)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四)高考成绩应达到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二、时间安排

政治考核自2023年6月12日9时开始,至2023年6月27日18时结束。

三、任务区分

(一)军分区(警备区)、市州招生办公室

军分区(警备区)统筹辖区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指导县(市、区)兵役机关开展考生政治考核,汇总审核辖区考生政治考核情况。市州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辖区普通中学落实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配合军分区(警备区)开展考生政治考核。

(二)县(市、区)兵役机关、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普通中学

政治考核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兵役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普通中学负责做好军队院校招生宣传工作,及时将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事宜通知考生,指导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并为考生出具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配合县(市、区)兵役机关开展考生政治考核。

四、组织程序

(一)考生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自行下载打印或从当地县(市、区)兵役机关(人民武装部,下同)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个人信息。

(二)考生将《政治考核表》交至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县(市、区)兵役机关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会同公安机关完成对政治考核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情况的核查,并共同在政治考核表填写政治考核意见、作出政治考核结论、加盖印章。考生户籍所在地与高考报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兵役机关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兵役机关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西宁市考生以户籍所在地为主)。

(三)县(市、区)兵役机关于2023年6月29日18时前将政治考核情况(EXCLE表格形式,含序号、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性别、考核结论、毕业中学、联系电话等)报军分区(警备区),并通知政治考核通过考生领取政治考核表,按照“一人一档”密封后交还考生(政治考核表不得拆封,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至面试现场),对政治考核不通过的考生,兵役机关当面告知结论及原因,政治考核表不发给考生。未参加政治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军队院校不予录取。

(四)各军分区(警备区)汇总审核辖区考生政治考核情况,于2023年6月30日18时前将政治考核情况报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政治考核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人民军队的纯洁巩固,事关考生切身利益,敏感性、政策性强,军地双方要站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尽早部署、严密组织,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要把政治合格作为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的首要条件,全面考查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从源头上严把政治关口。要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考核责任制,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

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http://www.qhjyks.com/ztzl/ptgkz/4244.htm):

二、青海高考报考警校的条件流程

根据教育部、司法部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司法行政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在青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司法行政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在青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突出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司法行政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生源选拔工作(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由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组织实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

二、招生院校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35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17名、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8名。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青海省本科一段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三、招生程序

(一)政治考察

1.时间。考生政治考察工作定于6月12日至6月21日进行。

2.流程。考生须填写《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年招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由派出所作出政治考察意见。

3.要求。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并按附件6样表规范填写表格,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根据考生及其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在“结论”栏中逐项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签字。政审考察表由考生自行妥善保管,待面试时由本人提交给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未进行招生政治考察的或者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填报三所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志愿,司法院校不予录取。

4.相关表格。请考生从青海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自行下载打印《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年招生政治考察表》《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年招生面试表》《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年招生体测表》《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年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年招生体检表》,按附件6样表格式如实填写。

(二)填报志愿。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且有报考司法行政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志愿的按照《青海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并在本、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司法行政类院校志愿(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司法行政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志愿时间及相关要求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确定对象。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司法行政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本科和专科及性别,以招生计划1:5的比例(本科175名,专科125名)确定参加生源选拔(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考生名单。参加生源选拔的考生名单于7月1日上午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根据公布的考生名单,按照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生源选拔,确定合格生源名单并提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面试安排。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司法行政类院校教育和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1.时间。考生面试工作定于7月3日8时至17时,7月4日8时至12时进行(请考生严格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面试时段和考场安排参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生源选拔)。

2.地点。考生面试地点定于青海省监狱管理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91号)。

3.人员。有填报司法行政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志愿且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参加司法行政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生源选拔考生名单的人员。

4.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2023年普通高考准考证和《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年招生政治考察表》《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年招生面试表》《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年招生体测表》,按照划分的批次及时段准时到指定面试地点集合,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招生工作纪律要求,生源选拔工作期间场地实行封闭管理,随行家长、其他非招生工作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所有考生必须按照“乙类乙管”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次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现场需着运动服、运动鞋。严禁在面试现场穿戴印有明显标识或所在学校标志的服装。面试结果当场公布,合格人员将在现场发放《体检通知单》。

(五)体能测试。面试合格的考生,签署《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后,由引导员引导至体能测评场地,当日参加体能测评。男、女生分别参加3个项目测评,其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如受天气影响无法开展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顺延,并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 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 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3米,女性≥1.6米。

3. 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10秒内完成6次及以上,女性10秒内完成5次及以上。

考生须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评,现场签订《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测评时着运动服、运动鞋。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在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情况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体检安排。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照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发放的《体检通知单》要求参加体检。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50公斤及以上,女性45公斤及以上。

(3)视力:双裸眼视力均为4.7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无文身,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2.体检程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发放的《体检通知单》要求按时集合,统一进入体检场地,进行现场体检。体检需空腹,女性不得盘头发。

由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按规定委托符合资质的医院承担体检工作,医院对考生的外观、血压、听力、嗅觉、视力和色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综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患病经历等作出体检结论(现场体检与高考体检相同项目,结果不一致的,以当日当次现场体检结果为准)。

考生对现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根据相关规定,可复检项目可由本人现场提出复检申请,经项目主检医生同意,现场工作人员审定,在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可当场复检1次,结果以当日复检结论为准。不可复检项目均不予复检。

(七)结果公布。报考司法行政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合格生源名单于7月6日18时前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司法行政类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州)司法局积极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就司法院校2023年在青招生政治考察工作给予支持配合。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体检所需费用自行向相关医疗机构缴纳,由医疗机构出具发票收据。

(二)参加生源选拔的考生在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区域内一律不得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设备终端,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扰乱现场秩序的,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视为不合格。考生要认真填写《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2023年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并确认签字,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行为,一经查实,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深入实施“阳光高考、平安高考”,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平竞争、公正录取,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青海省2023年司法行政类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工作由青海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统一组织开展,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全过程录音录像,无任何中介机构介入,请考生及家长切勿通过所谓“中间人”办理,以免上当受骗。生源选拔各环节落实“谁签字、谁负责”,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和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问责。

咨询电话:

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0971-8247792

举报电话: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971-6312917

三、中国警校排名

最新软科排名中共有下列这些公安类/警校上榜:

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3.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4. 重庆警官学院

5. 江苏警官学院

6. 广东警官学院

7. 河南警察学院

8. 四川警察学院

9. 辽宁警察学院

10. 南京森林警官学院

11.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12. 北京警察学院

13. 福建警察学院

14. 广西警察学院 

15. 贵州警察学院 

16. 湖北警官学院

17. 湖南警察学院 

18. 江西警察学院

19. 吉林警察学院

20. 山东警察学院

21. 山西警察学院

22. 铁道警察学院

四、中国军校排名

序号院校名称
一、军委直属院校
1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2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
二、军兵种院校
1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
2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步兵学院
4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装甲兵学院
5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
6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航空兵学院
7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种作战学院
8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边海防学院
9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防化学院
10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 (第三军医大学)
11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事交通学院
12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
13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指挥学院
14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程大学
15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大连舰艇学院
16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潜艇学院
17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大学
18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19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勤务学院
20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士官学校
2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指挥学院
22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
23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
24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预警学院
25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哈尔滨飞行学院
26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石家庄飞行学院
27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西安飞行学院
28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29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勤务学院
30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通信士官学校
31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指挥学院
32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工程大学
33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士官学校
34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航天工程大学
35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
三、武警部队院校
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指挥学院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工程大学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种警察学院
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学院
6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