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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7-10 13:54:2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在填报专业时,大多学生对所报专业并不了解,有些可能是父母做主选择了目前就业形势较好的专业,于是很多学生进入大学后发现对所选专业不感兴趣,便萌发了转专业的想法,以下小编整理了大学转专业等相关内容参考。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一、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休学、留级或参军的学生,复学时由于该专业没有连续招生,可转入其他相近专业;  

4.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状况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或语言障碍,经学生申请,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5.由于特殊原因未在规定的转专业期限内申请转专业的或未批准的,于大二第一学期开学补充申请,转入低一年级相应专业学习;  

6.其它原因在本专业无法学习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  

2.二年级第二学期以后(不含因休学创业和服役期满复学的学生)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有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4.非师范类专业转入师范类专业;  

5.艺体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或普通类专业转入艺体类专业;  

6.应予以退学的;  

7.公共课不及格者;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五条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第一学年春学期或第二学年秋学期开学报到后,填写《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单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院系及拟转入专业院系申请;  

2.学生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汇总《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处审批;  

3.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六条学生转换专业的相关规定。

1.各教学院系、教务处在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时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对申请转入人数超出该专业可接受人数的,由教务处会同相关专业所在院系组织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转入;  

3.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无故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转专业资格;  

4.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课程设置方案的要求,补修未修过的通识1课程(或综合素质课程),已修过且成绩合格的通识1课程(或综合素质课程)可免修,学校承认其原有成绩;原专业未通过的专业课程,可用转入专业的专业课程学分代替;  

5.转入专业的毕业学分高于原专业的毕业学分,不足部分可用新专业专业课程学分代替,具体修读课程由转入院系负责安排;  

6.学生转专业后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7.学生转专业后,学生学籍更新、学籍登记表移交、宿舍调整等其它事项由相关部门及时办理。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原《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甘民师字〔2013〕13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特色专业名单

1、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

2020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体育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

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历史学和艺术设计学

2、特色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

省级特色专业:藏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藏汉双语)、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方向)、学前教育(藏汉双语)

三、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简介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位于甘、青、川三省交界处的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合作市。学校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合作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改建为本科院校,为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甘肃省唯一一所省属民族师范院校。

学校党委坚持以***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立足自身办学基础和发展优势,确立“以阳光品质办阳光大学”的办学理念,秉承“和合大美、自强不息”的校训,发扬“缺氧不缺志气,艰苦不怕吃苦”的精神,弘扬“刻苦、求实、团结、奋进”的校风,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理清办学思路、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

经过多年的办学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民族师范教育、中华民族文化、高原生态与民族区域经济”为主体的专业群,涵盖教育学、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建有特色研究机构,其中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培育),建有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培育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