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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师生办实事】校工会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更新时间:2023-06-14 12:34:19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为深入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校工会积极推进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宣传和实施工作,8月19-23日,组织各分工会参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安徽省互助保障线上知识竞答》,普及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相关知识。

【我为师生办实事】校工会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近年来,校工会加大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力度,筑牢职工抵御风险的屏障,全额出资先后为全体会员们办理了参保《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66元/份,保障期3年)《女性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36元/份,保障期2年)和《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50元/份,保障期1年)等3份职工互助保险项目,让教职工会员在因患重病或受到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结束后,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还能享受到二次或三次治疗费用互助金和康复休养互助金的帮扶以及慰问,对医保作了有效的补充,为服务民生、服务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构建幸福师大贡献力量。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可在会员首次确诊患该计划规定的25类重大疾病之一(个别病症需达到一定指征要求)如: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白血病、良性脑肿瘤、严重烧(烫)伤、瘫痪、因疾病造成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等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在出院以后通过校工会向省总工会报案理赔,经审核通过后,可领取到10000元重大疾病互助金。患有女性特殊恶性肿瘤疾病的教职工会员,还可再次理赔到最高16800元的互助金。《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是对所有会员不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发生各种意外情况导致的住院治疗或伤残(死亡)所提供的一份保障待遇,最高理赔金为40000元。以上多种保障措施为全体教职工缓解了因病(意外)导致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带来的经济负担,充分体现了工会大家庭的温暖情怀。

今后,校工会还将致力拓展更多病种住院医疗的职工互助措施,力争构建“病中有补助、病后有救助”的服务体系,使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成为工会“普惠服务”的常态形式,为职工注入更多有效保障,让教职工实实在在的享受“幸福师大”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