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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紧缺人才补贴何时发放,玉溪人才补贴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27 09:08:4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48号)精神,统筹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降低创业门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取消和下放与促进创业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进行清理,除国家明确限制的特殊行业和需要前置审批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企业,实行“先照后证”;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与全国同步实现“一照一码”;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拓宽出资方式,商标权、专利技术、专用技术、科技成果等非货币资产可作为企业注册资本。

(二)减轻创业负担。依法落实国家、省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自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法落实国家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措施。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企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三)放宽职业资格准入。落实国家和省、市精减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政策,逐步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协会不得自行设置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已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不再实行执业(就业)准入控制,不再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有关执业(职业)强制挂钩。

(四)建立创业投融资引导机制。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10万元,对个人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规定由财政给予贴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模式,研究制定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系统性政策,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基金,发挥国有资本在创业创新中的作用,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支持大众创业。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规范众筹融资平台发展,探索建立小额股权众筹融资机制,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

(五)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停薪留职创业,经批准的,可在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人事关系,停发工资,停薪留职创业期间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档案工资晋升等权利,各种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由原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缴纳。停薪留职创业人员3年期满后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单位收回;不愿意回单位的,可以按规定办理调离或者辞职手续;到期不回原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的,由原单位按自动离职处理。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职业学校通过合作、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让科技成果。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征得单位同意后在职创业的,其收入在依法纳税后归个人所有。

(六)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成果转化,应用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不少于6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完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条件。

(七)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进“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可向学校申请休学,保留学籍2年。每年评审认定20个优秀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营实体,每个给予3万至5万元的无偿资助;对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未享受创业园区扶持的创业实体,每年认定200户,每户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场租补贴;毕业学年或毕业1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从事电子商务创业并持续经营半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微店)补贴。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将“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扩大到高校毕业生创办的现代农业经营实体。

加强对困难家庭、少数民族、残疾高校毕业生帮扶,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鼓励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岗位,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落实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费标准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对企业新录用高校毕业生,并开展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将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服务专项活动项目给予支持。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并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技班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有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八)推进市、县区创业园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整合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场地、厂房和其他设施建设创业园,以区域优势资源为基础,吸纳各类创业群体开展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给予重点扶持。每年开展1次市级创业示范园区评审认定工作,对达到建设标准,并为创业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免租金免收费或低租金低收费的创业场地和全方位创业服务的创业园区,每个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积极推荐参加省级创业示范园区评审。

(九)加强园区众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全市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资源,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实现创业与创新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对经市级评审认定的园区众创空间,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并积极推荐参加省级创业园区众创空间评审。

(十)加快校园创业平台建设。各大中专学校和技工院校要整合和利用各类研究基地、创业实验室和创业训练中心等资源,加快推进校园创业平台建设,为大中专学生、技工院校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实践和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对经市级评审认定的校园创业平台,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并积极推荐参加省级校园创业平台的评审认定。

(十一)打造“互联网+创业创新”新模式。有关部门要积极打造集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扶持服务、创业基金投资、网络众筹融资为一体的众创网络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整合现有各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畅通资本、人才、科研项目等要素之间的对接渠道,全面提升创业扶持信息化水平。

(十二)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后增加的10万元贷款,按照规定给予2年期的贴息,贴息资金由省、市、县区财政按照4∶3∶3的比例承担。

(十三)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电子商务创业者,也可按照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其从业人员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十四)鼓励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农业创业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培训一批农民创业辅导员,建设一批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将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农村户籍的城镇个体工商经营从业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各地要整合创业资源,落实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激发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创业热情,努力促进他们成功创业。

(十五)强化创业教育培训。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推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普及创业教育,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学生要完成不低于32学时、不低于2学分的创业课程。鼓励高校自主编制专项培训计划,开发创业培训项目,强化创业实践,增强学生创业能力。积极探索“创业创新+技能”培训新模式,健全完善“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共同培养为主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发展工学交替、学徒制、半工半读、远程教育等灵活教育培训方式,为我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技能人才储备。整合各类创业导师资源,完善创业导师资源库。到2017年,市、县区要建立由企业家、专家学者以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创业导师团队,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十六)营造大众创业氛围。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营造良好的创业生态环境,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对创业企业或创业者创办创业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的给予相应创业政策扶持,鼓励支持其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引导有技能、专业知识、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市外科研人员、优秀大学生到玉溪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利用各类媒体传播创业故事,宣传创业典型企业和创业人才,营造鼓励创业、敢为人先、褒扬成功、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弘扬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善于圆梦的城市精神。

(十七)推行典型示范引导模式。突出抓好以玉溪高新区为重点的创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切实发挥玉溪高新区聚集高层次人才的洼地效应,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步伐。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推选30户创业实体,其中认定具有创业引领作用的创业实体10户,每户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其他每户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

(十八)统筹资源形成合力。统筹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等部门出台的各项创业创新扶持政策,畅通部门间协调联系渠道,统筹部门资源的合理使用,打破部门利益化、政策碎片化的传统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创业就业工作中的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结合自身职责特点,充分利用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三位一体”的创业扶持工作机制,结合行业、市场需求及特点,不断探索创业扶持的新方式,构建创业服务的新载体,积极鼓励和引导青年和妇女等群体勇于创业,切实发挥其在创业中的生力军、主力军和“半边天”作用。

(十九)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认真落实失业保险缴费费率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1.4%,个人缴费费率0.6%的标准,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由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及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符合条件的所有参保企业,稳岗补贴比例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和期满后的特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对因较大自然灾害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允许降低企业缴费费率、向有关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助。

(二十)积极帮助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将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含常住城镇的农村户籍人员)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为登记失业的城乡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1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依法落实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按照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较集中地区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产业、项目、资金等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各项促进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就业帮扶政策,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就业工作。

(二十一)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围绕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需要,实施培训一批适应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者、转移输送一批技能劳动力、培养一批适应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创业扶持一批劳动者就业“四个一批”技能扶贫。统筹整合项目资源,大力推进“雨露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星火计划”、“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实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就业援助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职工青年和妇女就业技能培训等项目,用一到两个项目甚至多个项目有效帮扶贫困人口脱贫,让项目统筹合力助推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实施“培训+就业”,积极构建县级职业培训加就业工作平台,结合企业用工信息,根据劳动力文化素质、接受能力、年龄结构,组织开展实用技术技能、订单、定向、定岗、技能提升等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