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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紧缺人才补贴何时发放,黑龙江人才补贴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11 23:32:5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黑龙江省各地市选调生待遇政策

哈尔滨市

1.全日制本科生给予安家费3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连续发放3年(合计4.8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6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3年(合计9.6万元);

3.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8万元,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000元,连续发放3年(合计15.2万元);

4.为本人、配偶及子女在哈无自主住房的选调生,发放租房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3年;均可在哈申请落户;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哈尔滨市工作满5年后,一次性兑现安家费。生活补贴和租房补助按年发放,由市人才发展资金全额承担。

齐齐哈尔市

1.本市龙沙区、铁锋区、建华区无住房的,连续5年免租金优先入住人才公寓。其中,博士研究生可连续5年免费入住高端人才公寓。

2.连续5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

3.在齐齐哈尔市工作满5年后一次性兑现安家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

佳木斯市

一.对于招录到佳木斯市直部门的定向选调生,执行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

1.博士研究生15万元

2.硕士研究生10万元

3.本科生5万元

二.住房政策:

对于招录到佳木斯市直部门的定向选调生,可在3年内免费入住市人才公寓。

牡丹江市

参照牡丹江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政策兑现待遇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5年服务期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

2.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补贴;

3.本科生每月1000元补贴;

4.5年内免费入住市人才公寓;在牡丹江市区内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安家费10万元、5万元和4万元;对随迁配偶优先解决安置工作岗位,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可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安置。

鸡西市

1.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2000元补贴(3年)、一次性安家费18万元;

2.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1500元补贴(3年)、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3.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工作满3年,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贴。定向选调生可申请入住专家公寓。

大庆市

1.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12万元

硕士研究生6万元

本科生3万元

2.在大庆市购买住房每人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贴。

3.连续3年每年一次性给予6000元的租房补贴。

七台河市

七台河市市直岗位2021年定向选调生享受我市人才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连续5年发放补贴,即:

1.引进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3000元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津贴。

2.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1500元津贴。

3.引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津贴。

伊春市

1.补贴优惠政策。连续5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2000元

硕士研究生1500元

本科生1000元

2.购房优惠政策。在伊春工作满5年,且在当地购买住房的,给予安家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于期间内自主购房的,提供零首付购房贷款,对暂时未自主购房的,可连续5年免费入住市人才公寓。

3.家属优惠政策。招录到伊春工作的定向选调生,其配偶(恋人)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可“对口对应”安置到伊春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根据本人意愿可推荐安置到伊春市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工作。

4.奖励优惠政策。对突破伊春市重点产业关键技术,为企业发展和地方财税增收做出突出贡献的定向选调生,由财政“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鹤岗市

1.免费提供周转住房1套(面积65平方米),或者连续5年每月发放租房补贴500元。

2.连续5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1500元

硕士研究生1000元

本科生500元

3.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落户地,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不受学区限制,按意愿选择学校就读。父母一同来鹤岗居住并长期定居的,免费到市老年大学学习。依据配偶意愿和实际情况,留在鹤岗工作的,有编制的人员,本着人员身份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安置;没有编制的人员,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按鹤岗籍引进人才同等对待。

4.本人及父母享受鹤岗市人民医院、鹤岗市中医院、鹤岗市妇幼保健院(三甲医院)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提供优先预约就诊、重大疾病及时会诊等优质医疗服务。

5.父母、配偶在外市(地)的,享受带薪休假,并报销探亲往返路费。

6.提供休闲健身场所,免费办理5年全民健身中心(羽毛球、乒乓球、健身器械、瑜伽等)健身卡。

7.对到基层锻炼期满的定向选调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优先调转到其他重要部门、重要岗位。

8.鼓励学习深造,工作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所需学费由财政补贴50%,用人单位补贴30%。

绥化市

1.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连续3年分别给予租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每年1万元

硕士研究生每年8000元

本科生每年6000元

2.可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5万元

硕士研究生3万元

本科生分别为1万元

3.在绥自主购房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15万元

硕士研究生6万元

本科生3万元

大兴安岭地区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教育卫生专业“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协议在我区工作5年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且自工作之日起连续3年,给予每月生活补贴:

博士生一次性10万元,且每月1500元

硕士生一次性6万元,且每月1200元

本科生一次性3万元,且每月1000元

二.在当地没有住房的,可享受以下三种安居方式的一种:

1.以租住方式自行解决住房的,给予3年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每月7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本科毕业生每月300元;

2.申请入住当地人才公寓的,可免费入住,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3.对申请入住政府配置住房的,住房标准为博士研究生70平方米、硕士研究生60平方米,本科毕业生50平方米,服务期满5年的,该房屋产权按相关规定过户给定向选调生。  

以上三种方式,由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剂,不服从调剂的,不再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三.配偶及随迁家属享受就业安置政策,按照相关办法,

1.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身份不变对口安置;对没有编制人员按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妥善安置。

2.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按照本人意愿,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幼儿园)就读,报考普通高中的,依据入学地中考成绩和志愿录取。

3.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符合申请贷款应具备的其它条件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并缴存6个月后,即可申请额度最高为5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账户缴存余额限制。

双鸭山市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兑现安家费分别为5万元、3万元。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分别为2000元、1500元。

4.在双鸭山市区内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购房补贴8万元、6万元。

5.可享受双鸭山市“选调生服务驿站”优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