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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紧缺人才补贴何时发放,株洲人才补贴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13 23:56:58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17〕8号)及《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推进人才政策升级的工作要求,现将2019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

(一)申请人及申报单位条件

1.2018年1月1日以后来株工作,符合《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的相应条件。

2.政治品行端正,工作表现优秀。

3.全职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其中:中国籍的,人事关系必须转入株洲;外国籍的,每年须在株洲市工作6个月以上并提供相关出入境证明。

4.柔性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项目或技术合作合同,明确应达成的具体成果,且合同期内每年在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5.属于我市十大产业新引进的年薪40万元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生产研发人才可申请E类全职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时须提供在株工作单位的薪酬完税证明。

6.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身份的人才,因组织调动来株工作的,不纳入新引进人才对象。

7.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是株洲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且在株洲市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

(二)申报流程

1.申报。符合(一)中条件的,由人才所在用人单位组织发起申报。

全职引进人才申报材料包括: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审批表及汇总表(请在株洲组工网的公告公示栏或株洲市人社局官网的通知公告栏内下载,网址:www.0733.gov.cn;http://rsj.zhuzhou.gov.cn/)、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申报单位参保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等材料。以薪酬为申报依据的须提供薪酬发放证明。

柔性引进人才申报材料包括: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审批表及汇总表、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和工作成效证明材料(项目进展、技术成果等)。

以上材料涉及到复印件的均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所有资料整理成册,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

2.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同级人才办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形成拟发放补贴名单。

3.补贴发放与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再按程序办理补贴发放手续。

(三)补贴标准

全职引进的A、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柔性引进的A、B、C三类人才分别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贴,每人享受期限不超过三年。

属市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属其他用人单位的,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四)其他说明

1.已纳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的人才不能重复申报。

2.根据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结果确定新引进人才补贴标准。

3.用人单位要认真对申请人的实际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出推荐意见。

4.新引进人才申请补贴中填写的银行卡号,原则上不再修改。请务必填写准确,如填错,须及时联系受理部门。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此次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时间为11月5日-11月25日。市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集中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他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报,县市区人社局汇总初审后报送市人才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