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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甘肃土地流转国家补偿标准 (二)

更新时间:2023-08-17 08:44:4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三、土地流转的约束
  1.农民对土地依赖性大,流转积极性不高。张掖市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市,二三产业不发达,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弱,农民对土地流转存在一定的顾虑,积极性不高。
  2.市场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土地流转在农村早已存在,但大多是私下进行,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农户与农户、农户与集体、农户与企业之间,个别地方的土地流转不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没有规范的合同或文字协议,土地转让、互换不经发包方同意,自由性和随意性较大,纠纷隐患较多。土地流转还存在短期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农业资源的有效利用。
  3.中介机构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目前,张掖市土地流转的价格评价机制和体系还不完善,土地咨询业也不成熟,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的流转。缺少一个自下而上、网络状、多功能的中介服务体系,造成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并限制了土地流转的区域范围。   缺乏金融机构的支持也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土地流转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地流转抵押担保及融资进行大力支持,使土地流转方面贷款的难度增加,影响了农业投资,进而限制了土地流转等行为发生。
  4.流转的土地不集中、规模小,难以实现机械化生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主要是承包集体耕地和租赁农户耕地相结合两种类型,但土地位置分散,不利于农户对土地的集中管理,且农业机械在小地块上无法使用,很难实现机械化,阻碍了农业耕种效率的提高。
  5.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广大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十分健全,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和打工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建设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对待,对于流转土地思想上存在后顾之忧。
  四、引导土地流转规范推进的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刺激农村生产力发展,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措施。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现代农业大市给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与服务,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大市、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正确引导农民开展土地流转。在土地流转中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好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的政策,防止行政权力侵犯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在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典型宣传和示范引导,增强群众开展土地流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制定政策推进土地流转。根据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土地流转势在必行。如何做到流而有序、转而不乱,政府要制定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的扶持政策,细化措施,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探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途径和方式,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提供资金支持。引导社会有实力的经济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形成长效稳固的土地流转市场。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价值评估和纠纷仲裁机构,推动农村土地规范化流转,制度化发展。积极围绕主导产业,建立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生产带,引导种植大户向主导产业和基地方向发展,提升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3.建立土地动态监测系统。土地流转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应该在政府引导下,土地流转由自发、无序流转走向依法、有序流转。在这个流转过程中,同时要搭建畅通的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及时、持续地开展土地流转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流转动态,为合理利用农村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土地流转动态监测系统的建设和研究,将会及时掌握土地流转的动态信息,揭示土地流转的规律,为土地价值评估和地价更新、土地利用、耕地保护、政策制定和土地流转资源信息化等提供各类相关数据信息,为土地流转实现信息化、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4.正确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土地流转。引入工商资本,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参与土地流转,发挥工商资本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以及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承包期内,保护承包经营权免受侵犯,明确被承包地主体的责任,即在承包期限内提高承包地的质量,尤其是肥力不退化等。同时要严格土地用途管制,防止工商企业直接或间接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严格保护耕地,防止侵害农民土地利益的行为。
  5.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动员和依靠群众,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落实土地确权工作,严格执行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的政策,明确农民承包土地的年限,赋予农民更加明确而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权属不清的地方,要调查研究、尊重历史、协调各方利益,清楚界定农地权属关系,在此基础上抓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为农地流转奠定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