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工伤保险 > 正文

咸阳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比例和流程最新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18 01:51:2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咸阳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比例为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咸阳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比例和流程最新标准

一、咸阳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等级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等级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一次性工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①未被宣告死亡的,享供养亲属抚恤金和50%一次性工亡赔偿金;②被宣告死亡的,享一次性工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咸阳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若赔偿金额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一到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①一次性赔偿:

一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7个月

②按月赔偿

一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90%

二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85%

三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80%

四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75%

五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70%

六级伤残赔偿金额=职工月均工资×60%

(2)工亡的赔偿标准:

①一次性工亡保险赔偿金=本地上年度的居民人均收入×20倍。

②有丧葬补助金=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6个月。

③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职工工亡时的工资,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职工工亡时的工资。

三、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26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570元的补足1570元。5至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按照每人每月增加18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不足1260元的补足到1260元。

同时,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回乡,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由老标准的1060元调整为1140元,增加80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由老标准的930元调整为1020元,增加90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配偶、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老标准为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0元,老标准为50元。

三:生活护理费方面:以2011年咸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30元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确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1365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1092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819元/月。

新标准调整范围和对象为2012年12月1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同时,已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并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

新标准规定,对已将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其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按本通知调整后,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