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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拆迁补偿最新标准,安顺拆迁补偿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17 13:04:0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安顺拆迁补偿最新标准,安顺拆迁补偿新政策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那么和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高考知识网在网上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安顺拆迁补偿最新标准的信息。注:安顺拆迁补偿标准请以安顺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本文仅仅起到参考作用,真实性与否并未做核对。

安顺这个地方要拆了!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房屋征收范围及征收主体、被征收人

(一)房屋征收范围

西秀区2018 年马槽社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涉及的土地、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具体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规划红线为准。

(二)房屋征收主体: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

(三)房屋征收部门:安顺市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安顺市西秀区马槽社区服务中心。

(五)被征收人: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征收期限

(一)签约期限:自分户评估报告公示7日期满次日起算,第1 日至30日为签约第一时间段;第31日至60日为签约第二时间段;第61日至90日为签约第三时间段。

(二)搬家期限: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日起30 内。

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

(一)公产部分:公产单位名称:1、原安顺市西秀区油脂化工公司;2、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一二地质大队安顺环境监测部。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私产部分:共计62 户,以实际签约户数及测量面积为准。

补偿原则与范围

(一)征收补偿原则:

本着“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管千家;

2、公正原则: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

3、公开原则:调查结果公开,评估结果公开,补偿结果公开;

4、依法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补偿范围: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补助和奖励办法按照《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安府发[2013]12 号文)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补偿

(一)征收个人房屋

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和就近区域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1、货币补偿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征收人按房屋征收范围内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值对被征收人一次性给予货币补偿。征收个人非住宅房屋,由征收人按房屋征收范围内原非住宅房屋相对应产权调换的新建非住宅房屋的评估价值对被征收人一次性给予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调换,产权调换房按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中进行靠档选择。产权调换房与被征收房套内建筑面积相同部分不补差价,产权调换房超过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的部分按市场价评估结算;营业用房按被征收营业用房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营业用房按被征收营业用房建筑面积在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产权调换营业用房中进行靠档选择。产权调换营业与被征收营业用房建筑面积相同部分不补差价,超出被征收营业用房建筑面积按建成的营业用房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二)征收直管公房、自管公房

一般进行房地产价值评估后采取等价值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安置。房屋装修补偿费、附属设施补助费、随房空地等按相关规定进行货币补偿。

(三)其他有关说明

1、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自行重新设定担保或清偿债务。双方在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按货币补偿方式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西秀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提存,再根据调解和诉讼结果进行补偿。

2、征收因权属有争议、纠纷的房屋,争议双方当事人应自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经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审查认定后,按照协商或诉讼结果进行补偿;若在签约期限届满后,仍然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货币补偿方式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按有关规定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提存,最终根据调解或诉讼结果进行分配。

3、产权人下落不明或暂时无法确认产权和其他产权不清的房屋且超过本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公证机关就被征收房屋的有关事项依法办理证据保全,并报请西秀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后予以拆除。

奖励

对按期签约、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给予签约奖励和搬迁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签约奖励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户给予以下奖励:

(1)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确定的征收第一时间段签约,作如下奖励:①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不含二次装修价值,下同),在10万以内(含10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

②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部分给予2万元奖励,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超过部分价值的15%给予奖励。

(2)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确定的征收第二时间段签约,作如下奖励:

①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 万元;

②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部分给予1万元的奖励,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超过部分价值的10%给予奖励。

(3)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确定的征收第三时间段签约,作如下奖励:

①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0.5万元;

②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在10万元以内(含10 万元)的部分给予0.5万元的奖励,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超过部分价值的5%给予奖励。

2、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户给予以下奖励。

(1)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确定第一时间段签约,产权调换房套内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8平方米(含8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不补差价,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产权调换房的市场评估价结算。

(2)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确定第二时间段签约,产权调换房套内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4平方米(含4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不补差价,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4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产权调换房的市场评估价结算。

(3)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确定的第三时间段签约,产权调换房套内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2平方米(含2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不补差价,超出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2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产权调换房的市场评估价结算。

(4)享受本方案(特殊补助及奖励)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以上产权调换奖励政策。

(5)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结合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的,只能在货币补偿奖励和产权调换奖励政策中选择一种奖励。

(二)搬迁奖励

被征收人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约,搬家的、征收实施单位对被征收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确定第一时间段签约并搬家交房的,奖励每户3万元。

2、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确定第二时间段签约并搬家交房的,奖励每户1.5万元。

3、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确定第三时间段签约并搬家交房的,奖励每户0.7万元。

(三)优先选房

产权调换住宅的选择顺序按照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先后顺序确定,原则上优先照顾年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或下肢严重残疾者等行动不便的选择低楼层住宅。

(四)特殊补助及奖励(以下特殊补助及奖励仅能选择其中一项)

1、征收个人住宅房屋,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且仅有一处住宅房屋的(需提供安顺市房屋产权处出具的住房证明,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户(注:直系亲属)人均建筑面积25平方米进行靠档安置。超出原房建筑面积且人均25平方米安置范围内的,按建安成本价补差,超出人均25平方米部分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差。

2、对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仅有一套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需提供安顺市房屋产权处出具的住房证明),凡是征收补偿款难以购买套内建筑面积45平方米的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产权调换差价由屋征收部门承担。超出套内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开发成本价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