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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及发放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3-06-13 02:34:05 来源: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8-2019年甘肃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及发放新规定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但是不同省份政策不同。本文现代知识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甘肃独生子女补贴的相关政策,可供参考!

甘肃省为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1040万元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发布的《2017年甘肃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我省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服务管理水平继续提升。截至2017年底,甘肃省常住人口2625.71万人,出生32.93万人,死亡17.12万人,自然增长15.81万人,人口出生率12.54‰,死亡率6.52‰,自增率6.02‰,完成了当年人口自增率控制目标。

省级资金截止到2017年底,累计为4947户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资9025万元;为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1040万元;为3498户计生特殊家庭发放住院护理补贴1049万元。

独生子女补贴拿到子女十六周岁就没有了。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各自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条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各自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四)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五)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六)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