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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赔偿明细表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4 23:22:0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莆田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赔偿明细表相关政策规定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那么莆田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莆田拆迁赔偿明细表时如何规定的?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莆田拆迁的相关信息!读者务必参考官方发布的莆田拆迁补偿标准为准!以下信息来源互联网仅供产考!

据了解,莆田市人民政府9月26日发布《关于同意涵江区2018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同意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呈报的安置方案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据介绍,这次共批准征收涵江区白塘镇集奎村,涵东街道塘北社区,?芦镇政府、崇圣村,梧塘镇枫林村、溪游村集体所有土地2.0255公顷;使用国有其他土地0.1831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2.2086公顷,征收(使用)土地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1916人。

田涵江区2018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552号文批准的涵江区2018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中,批准征收涵江区白塘镇集奎村,涵东街道塘北社区,?芦镇政府、崇圣村,梧塘镇枫林村、溪游村集体所有土地2.0255公顷;使用国有其他土地0.1831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2.2086公顷。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涵江分局根据被征地村集体(单位)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了本补偿安置方案。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数额

序号被征地单位征收的

地类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标准

(万元/

公顷)

数额

(万元)

标准

(万元/

公顷)

数额

(万元)





1白塘镇集奎村水田0.04127.01.10740.51.6605
村庄0.019310.80.208416.20.3127

小计0.0603/1.3154/1.9732

2涵东街道塘北社区旱地0.124427.03.358840.55.038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0310.80.219216.20.3289

小计0.1447/3.5780/5.3671

3?芦镇人民政府果园0.045716.20.740324.31.1105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4510.81.56616.22.349

小计0.1907/2.3063/3.4595

4?芦镇崇圣村果园0.336316.25.448124.38.1721
5梧塘镇枫林村水田0.245127.06.617740.59.9266
旱地0.090227.02.435440.53.6531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20810.84.544616.26.8170

小计0.7561/13.5977/20.3967

6梧塘镇溪游村水田0.246927.06.666340.59.9995
果园0.282416.24.574924.36.8623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8110.80.087516.20.1312

小计0.5374/11.3287/16.9930

合计2.0255/37.5742/56.3616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种类类型名称单位规格补偿标准(元)

水田有种植1800
旱地、水浇地有种植1800

荔枝、龙眼平方米已投产55
枇杷、柚、香蕉平方米已投产35
芒果、石榴等杂果平方米已投产25
荔枝、龙眼大苗、中苗、小苗15、10、5
枇杷、柚、香蕉大苗、中苗、小苗10、8、5
芒果、石榴等杂果大苗、中苗、小苗8、6、4
其他地上附着物按照《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莆政综〔2013〕10号)附件2、3、4、5的规定进行补偿。


地上建(构)筑物补偿安置标准按照《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莆政综〔2013〕1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三、地上建(构)筑物补偿、安置标准和方式

涵江区人民政府负责按本方案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一)房屋征迁安置以户为单位,采取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安置方式,由被征迁人自主选择,补偿费用包括:房屋及其所占的土地和其他地上建(构)筑物征迁补偿费;凡被征迁的主房为一层平房的,按建筑面积另加300元/?给予补偿,为二层的,按建筑面积另加100元/?给予补偿。征迁安置条件:按莆政综〔2013〕10号规定执行。

(二)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除按被征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外,再给予货币安置作价补偿金。

(三)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每户按被征迁主房占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的建筑面积进行安置,超出部分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但不予安置。其中被征迁房屋分别为一层、二层或三层的,分别按1?1.3、1?1.1或1?1的拆迁安置比测算安置面积。临时过渡期限内按被征迁房屋建筑面积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其他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四、支付方式和对象

(一)征地补偿费用以实名活期储蓄或现金形式全额发放给被征地单位和农民。

(二)征收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物的所有权人。

五、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按照法定计算方式,本次征收(使用)土地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1916人。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企业用工安置、第三产业安置。

六、征地补偿费用足额支付到位后5日内,由被征地村委会将被征收土地移交给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涵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