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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赔偿明细表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4 19:21:07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湖州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赔偿明细表相关政策规定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那么湖州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规定的?湖州拆迁赔偿明细表时如何规定的?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州拆迁的相关信息!读者务必参考官方发布的湖州拆迁补偿标准为准!以下信息来源互联网仅供产考!

重磅!湖州“环城南路茅安前” 拆迁补偿方案来了!

环城南路茅安前城中村改造

公告

为加快推进环城南路茅安前城中村改造,规范农房房屋征收补偿活动,保障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创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和市场化安置(以下简称房票安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城中村改造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和货币化安置奖励的实施意见(试行)》(湖政办发〔2017〕6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结合实际,对环城南路茅安前城中村改造农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项目,采取模拟征收办法,被征收人从规定签约之日起至20天内(含20天),签约率达到85%(含85%)以上的,本项目即转为正式启动,具体以公告为准。现将环城南路茅安前城中村改造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方式

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房票安置或二种安置方式组合使用。

二、补偿安置标准

(一)安置面积

安置面积原则上按应安置人口人均50平方米(建筑面积)安置。

(二)安置对象

1、下列人员为安置对象:

在征收范围内具有合法房屋产权,并在户改前具有农业户口,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含应当享有而未享有人员)。包括家庭联产承包制完成后因土地征用而农转非人员及其正常婚嫁和新出生的人员。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安置对象,可增加安置50平方米

①未婚的独生子女

②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

其中①②项同时符合的,不得累计计算,只增加安置50平方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安置对象:

①无正式户口长期租房、借房居住的;

②虽有户口但无合法产权的挂靠人员;

③擅自将原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他人及由法院将合法房屋判决或调解给他人的人员;

④已享受实物分房的人员;

⑤其他不符合安置政策的人员。

(三)安置人口核定截止时间

安置人口核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

(四)货币补偿比准价

货币补偿比准价为11200元/平方米。

(五)货币补偿安置及房票安置奖励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给予可安置面积比准价货币补偿总额10%的金额进行奖励。

2、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自签订房屋补偿协议(模拟)正式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在湖州市区范围内自行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用于安置的,给予可安置面积比准价货币补偿总额25%的金额进行奖励。如被征收人在湖州市区范围内自行购买新建商业、办公商品房用于安置的,给予可安置面积比准价货币补偿总额30%的金额进行奖励。被征收人自签订房屋补偿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12月内没有在湖州市区范围内自行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业、办公)用于安置的,取消房票安置,重新调整为货币补偿安置,按货币补偿安置标准兑现。

(六)室内装饰装修补偿

被征收房屋楼房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标准为400元/平方米,平房为200元/平方米,简易房不予补偿。被征收人如有异议,可申请评估,补偿标准以评估价值为准。

三、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2018年11月18日-2018年12月7日

结合本区域实际,对其他补偿和奖励作出如下规定:

(一)面积奖励:模拟签约生效后,在2018年12月7日(含)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模拟)的,14周岁及以上未达到18周岁的非独生子女奖励安置面积50平方米;18周岁及以上至法定婚龄的大龄青年奖励安置面积25平方米;达到法定婚龄及以上的未婚青年奖励安置面积75平方米;初婚未育夫妇奖励安置面积100平方米。如已享受过实物分房的人员(户),扣除该人员(户)已享受的面积。

(二)签约奖励:模拟签约生效后,按以下时间段进行奖励:在2018年11月18日至2018年12月2日签订协议(模拟)的,按安置人口奖励20000元/人;在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签订协议(模拟)的,按安置人口奖励10000元/人;在2018年12月8日及以后签约的一律不予奖励。

(三)腾空奖励:模拟签约生效后,自正式启动(以公告为准)之日起至15天内(含15天)腾空旧房的,按安置人口奖励20000元/人;第16天及以后腾空旧房的一律不予奖励。

(四)照顾安置对象:照顾安置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给予照顾安置,超过签约时间的一律不予照顾。

(五)临时安置费:一次性临时安置费460元/人/月*12个月*人数,人数按实际安置人口计算。

(六)环城南路与建设路沿街营业房商业经营奖励:模拟签约生效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的,对持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证,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征迁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的用于商业或服务业使用的被征迁房屋,按实际经营使用的合法房屋占地面职给予停产停业损失、人员歇业补助等一次性经济补助2000元/平方米。同时,按以下时间段再进行奖励:在2018年11月18日至2018年12月2日签订协议(模拟)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1000元/平方米;在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签订协议(模拟)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500元/平方米;在2018年12月8日及以后签约的一律不予奖励。原租户的搬迁、腾空等事项由被征迁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中涉及的安置对象(含照顾安置对象)仅限于享受此次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未尽事宜及具体补偿安置标准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确。

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6日